陈奕迅,刚出道的时候貌似走了弯路,好在后来够觉悟,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东西,怎么说他呢?神经大条但是又感觉细腻敏感,一个生活在自己世界里面的人,情绪貌似很起伏,游走在极度的亢奋和伤怀之间,这次某场唱《我们都寂寞》,眼泪啊真的叫瞬间喷出来,这个人很分裂,极度感性成就的极致性感,用最原始的热情和最大的好奇心生活,于是见我所不能见,我想这是他唱歌的时候能够那么打动人的原因,奉献出了自己最突破MV,上演了一出烧脑科幻大戏,
在新歌《I Do》中穿梭时空,以时光旅行者的身份,穿越了生命中重要的转折点见证爱情,只为那句“I Do我愿意”的承诺。歌不错,蛮多箴言,也有爱的要死要活的,但是不是一般的陈词滥调,很调侃很有趣很讽刺,林夕曾经说过,他写给陈奕迅唱的歌别人拿去唱也会是好歌,但是只有他懂得应该用怎样的气息、感情去唱一首歌,他唱出的是只属于陈奕迅一个人的味道。在我看来他不算什么天籁之音,唱功也并非无敌,单单被他打动,只因为他是唱得最用心的那一个。“长存在心底的钦慕 一秒够细数”。
我喜欢他的戏多过他的歌,喜欢他的人多过他的戏。我HC他的美貌,欣赏他的工作态度,敬仰他的为人。在艺术追求上他颇为前卫创新,不肯重复自己,也引起过,至今仍然存在争议和诋毁。80年代的唱腔带着明显的戏剧腔,抑扬顿挫,复出之后简直脱胎换骨,似涅槃重生,唱歌演戏都是如此,
到后期已经没有什么大制作的片子,完全是凭喜好做事。生前热衷于慈善,积极参加各类慈善活动。他特别热心于帮助儿童,80年代他将香港及海外演唱会所得的部份酬金捐赠当地的儿童协会;哥哥在举行个人演唱会前,以私人名义捐出一百万元予儿童癌病基金。他为人低调,做慈善不愿意声张,他做过的很多善事都是悄悄进行,不愿因媒体的大肆报道而使其变味。
想起来,在开始说的喜欢一个演员或者歌手是无迹可寻的或许是错的。很少有不喜欢王菲的。即使不喜欢,也肯定听过她的歌。 什么蝴蝶眼妆,晒伤妆,无底高跟鞋,再新异的妆容,再夸张的服装,她都是一脸的淡然。跟传媒和大众始终保持着距离,专心过自己的生活,
有时候简直会嫉妒她这种清醒。她实在是一个太过聪明的女人。懂得适时离场。“多点音乐 少点是非”,曾志伟不止一次在颁奖典礼引用过王菲的这句话,这大概也是每个专心做音乐的人的期望,只是现在这个口味越来越重的娱乐圈,炒作手法推陈出新,这个愿望看来有些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