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候,第一次听见他的歌曲《just beat it》,觉得很特别,后来又看了他的其他的歌曲和舞蹈。
我觉得这个人真的是个天生的明星,我看着他会入迷,他跳舞的时候全身都在闪光。我觉得他是无可替代的,我真的很喜欢你,并且以后也不会忘了他。
我喜欢michael jackson因为他在吉隆坡演唱会的那一个开场,在舞台上蹭一下蹦出来。太帅了!
随之而来的是沉默。
而台下早已沸腾,欢呼声持续长达三分钟。
紧接着就是电鳗一样的舞蹈。
对于这样的艺术家,有什么理由不喜欢?
我是从上初中的时候吧,那时候都是用MP3听歌,MP3里那段时间都是下载的迈克杰克逊的歌,每次听他的个都会控制不住的跟着旋律想跳舞,音乐嗨的很,虽然他不在了但是一直喜欢他,喜欢他的音乐。
我初二时偶然看到杰克逊的演出视频,当时他刚好就在表演《Billie jean》,我瞬间被吸引并看完,从此就十分热爱michael jackson,并且不会再热爱第二个明星
其实刚开始,我还是比较喜欢迈克尔杰克逊的,因为我特别迷恋他的舞步。
后来他植皮,使自己从黑色的皮肤变成白色以后,我便无法接受他的相貌,有点恐怖。
大概初二的时候,看节目看到别人模仿他的舞步,觉得很厉害,然后就去看他的原版,真真是被震撼到了~现在对舞蹈没那么狂热了,但会坚持对他的崇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