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想起了我舅舅。他是50后60初出生,外公外婆的第一个男孩,所以格外受重视,读了高中,参军,部队推荐读军校,他让给了一个当年没有军校名额就要退伍的战友,说自己可以次年,次年制度改革,推荐上军校取消,改成考试入学,舅舅落榜,退伍。那个年代退伍也会安排体制内工作吧,舅舅拒绝了安排,回到了农村。(外公外婆6个孩子,只有他还坚守在祖屋。)这么多年,舅舅一直种地,后来种地收成不好,开始四处打零工,全是出卖体力劳动的危险的活,一双手完全没法看。舅舅有2个女儿,他曾经因超生被抓起来关了一个月。女儿读了初中就南下打工,结婚,生子,离婚。舅舅一直说自己有多少多少厉害的战友,我们从来没见到过。现在的舅舅经常因为一点点小钱以及赡养父母的生活费与兄弟姐妹争吵。据说现在的他在村里依然是那个爱帮助人,牺牲自己利益的人。如果当年没有让出名额,没有拒绝分配的好单位,他会不会拥有另一种人生?他现在会不会后悔。
影片描写的根本不真实,是在亵渎那个清纯的时代
电影看完,我觉得很不舒服。我跟朋友调侃说,冯小刚的《芳华》有两种颜色:对于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乃至于是朱克、陈灿、吴干事、政委来说,那段日子都是红色的。明亮的。温暖的。对于刘峰、何小萍(原著为何小曼)来说,是黑色的。不仅青春是黑色的,而且此后的一生也是黑色的。
《芳华》不如冯小刚好看。
在那个时代经典舞蹈作品中,多次加入姑娘们穿超短裤衩露大腿的场景,把高雅的《草原女民兵》低俗化!
看完了《芳华》,无限地感慨:那个荒谬年代啊,那些被命运捉弄的人。何小萍,一个从来没有被爱过被尊重过的女孩,以为参加军到部队,就能改变自己卑微的命运,哪知道那只是自己恶梦一样生活地开始。刘峰,一个如电影里所说,做尽好事,占尽美德的雷锋式好战士,所有人都把他的好当成理所应当,却没有一个人把他当成一个“人”来看待,包括他自己。当一曲邓丽君的靡靡之音唤起他内心柔软的那一块时,有了“爱”的启蒙一抱时,却被当成流氓下放,真是无限的嘲讽和荒谬。小萍在刘峰离开后,对文工团心死,放逐了自己,上了前线,见惯死生,却在突然成了英雄之后疯掉,而后在病中舞蹈,在潜意识里去祭奠自己曾经憧憬的美好,看到这里真是觉得生活好残忍和好悲怆。刘峰也上前线,却是抱有一颗求死之心,只为人死可以成英雄,然后被写成词谱成曲让自己爱过的女人唱诵,好让她还记得自己。这就是那个提倡牺牲崇拜英雄的年代对人的思想的摧残和荼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