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追剧《白鹿原》,那浓浓的,秦地关中地区的风土人情,以及极具乡土气息的农村房屋、布局,使我对这部影视作品,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于是,为了更好的理解剧中人物的思想感情,我专门到书店里去买了一本《白鹿原》,刚刚打开头一页,映入眼帘的是,这样一句话: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的,是一生娶过七房女人。看到这里我就笑了,娶过七房女人——这也算引以为豪的事情?
回了回神,我又冷静了下来。是啊!民国初期的关中农村,刀客横行,土匪聚众!经过几十年前碾军的横行和屠杀,关中地区到处凋敝,农村人们普遍生活比较贫困,那能够早早的娶上媳妇的,只能是,财东家地主家的儿子。当时流传这样一句:财东家的儿子十三娶媳妇,长工家的儿子三十拉光棍!是啊!对土地资源的占有,慢慢转化为对财富的占有,对女人的占有。于是就有了白稼先引以为豪的娶过七房女人!从这个角度讲,白嘉轩确实是一个土豪!
不过对于和长工一起咥扯面、舔碗、紧巴巴细致过日子——几辈子努力才细出来的财东,娶了七房女人,绝对不是一件“引以为豪”的事情,而是为了解决无后的大事,无奈的选择!不过辩证的讲,正式这些无奈,促成了其豪壮的表现。
同白嘉轩一样,在下也属于秦人,但是到目前为止,确实也没有什么豪壮的事情发生在本人身上。我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学教师,工资收入低,除了整天和孩子们在一起“挽蛋蛋”,教他们读书识字,剩下的就是干大量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完成雪片似的政府公文下达的各类活动安排,及时上报相关活动的照片、总结、电子版。对于我来说,能够在三尺讲台上挥洒自己的知识与才能,传播育人的理念,培育祖国的下一代,是最开心的事情。但是,因为身上有秦人扶危济困的传统,我也做过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那是2008年的冬天,天气非常的寒冷。有一天早晨,我早早地来到学校,正准备进行班级卫生打扫,忽然间从校园围墙上,翻进了一个人,踉踉跄跄的,就往学校财务室里跑去。
说是迟那时快,因为财务室只有李老师一个女同志,为了防止不测事件发生。看到这种情况,我什么也没多想,径直就追了进去,大喝一声”干什么!”看到,我从财务室的门口追了进去,那个一米八的大汉,居然哇的一声跪在了我的跟前,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对我说:“兄弟救命呀,俺已经三天没吃东西啦”
遇到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对于我来说平生也是第一次,怎样才能出色处理这个事情?我当时心里也是非常的茫然!于是,直接打通了学校领导电话,经过领导允许,我妥善安排这个人,在财务室等着,第一时间,拨打110。10分钟之后,有两名便衣警察迅速来到学校,将这个人带走,在接下来的时间警察迅速端掉了这个在我市隐藏多日的非法传销组织黑窝点,解救传销人员数十人!我想,这也是迄今为止我所做过的最豪的事情吧!
其实,不论做什么工作,只要有意义,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是很自豪的一件事!
这还用说?废话,当然是找到我现在的女朋友。
这件事我能高兴一辈子。想想是她我开心坏了。
她对我真的很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傻的姑娘。她把她的全部都给了我。全部。当初她要考大学的时候。她问我说。保那个学校比较好。我说保我这里的。离你近。我好看你。结果,她来了。他的家乡到我的家乡1470公里。坐票178元。我觉得恐怕没有比我们更远的异地恋了吧。她真的来了。我当时好激动。开心的几天都没有睡好觉,可是我不知道的是。一个小姑娘。独自一人来到这里。父母半年都不能见上一面。我觉得我好自私。我不想让她难过。我只想让她开开心心的。可以做她想做的任何事情。我想让她在我面前露出她最真实的样子。我不想她过得太累。我爱她。所以我想把我的一切都给她。
我说我喜欢不太辣的。从此她做饭都是清汤。然后单独配一个辣椒酱的小碗。我说我想收养一只小狗。她说她也喜欢。可其实当狗第一次到我们家的时候。她都吓得跳到我的怀里。她从未任性过。上街买菜说的最多的一句是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似乎我的爱好就是她的爱好。我说我爱吃这个土豆丝。她就有空就给做。我说我爱吃大米。我们顿顿都是大米。恐怕没有比她更傻的姑娘了。
爱情的样子。我想。也不过如此。 爱一个人她愿意付出她的全部。我很庆幸我能有这个好的一个女朋友。不知上辈子救了多少条人命。我会好好的照顾你。可不能让别人欺负你。我爱你。
我说我可以写的一手好钢笔字,你信不信?
人们都说:“看字如看人。”我小时候的字好丑,在我现在看来。那么不成熟的字是我写的吗?我严重怀疑是不是另一个我写的,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我有着一个字体非常好看的父亲,小时候,我把作业放在他的面前,他特嫌弃我的字,看都不看,丢给我母亲检查。不看就不看吧,谁没有小时候的字体丑的时候呢?对吧。
他嫌弃总归嫌弃,为了让我的字体练的好看一些,他买了练毛笔的一切东西,让我练就笔的收放。大老远的花功夫买回来了,那就练吧。铺开一张毛毯,纯白的,然后把毛笔放好、墨汁倒好,好了,开始练字。对了,还有一张宣纸,用宣纸来练字有点奢侈,那换报纸吧,小时候的报纸可多了,反正也不用,就拿出来练字。
首先写“一”,毛笔的笔锋转的可多了,收的时候还要注意下笔的重度,稍有不慎,一个字就写丑了。练“一”练的我都想吐,再一想想,为了字漂亮点,坚持下去吧。
练了一个暑假,我的毛笔字有了小成就,然而我的作业上面的字还是那么丑。
在上初中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字写的也非常好看,要求我们全班每天都要用田字格练一面字,根据字帖上面的字来定写什么。就这样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全班的字都有了飞一般的进步,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练字,喜欢用0.5毫米的签字笔写字,这样笔锋露出来是那么的好看。
自从我的字写的好看了之后,上了高中,我有了一个我的粉丝~小小粉丝,因为喜欢上了我的字,我有了小跟班。我再把作业拿到我父亲面前的时候,他也会止不住的赞赏着我的字。这是我最自豪的事情。
替友答,下面用第一人称。
我目前做过最引以为豪的事情,大概帮助一个陌生人逃离传销。
有一年,我坐火车出差。硬座,8个小时。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女孩和一个大叔。女孩整个过程中一直神情慌张。大叔则一直盯着女孩,似乎害怕她逃掉似的。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位大妈,大妈爱唠嗑,过程中一直和我们三唠嗑,不过那大叔和女孩则回话的很少。
还好有爱唠嗑的大妈,我从对话中了解到,大叔和女孩是南方人,要去湖北找亲戚。大叔是女孩子的舅舅。
大妈很快就发现到了两人的不对劲,一直追问,女孩和大叔。
大妈突然说:“哎呀呀,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小姑娘你能不能陪我去上个厕所啊”女孩点点头又马上摇头,大妈立即向我使了个眼色儿。
我对着大叔说:“让你侄女陪一下这大姐去吧,咱两个大老爷们陪她的话也不方便”。大叔许是怕引人注意,就轻声说了句:“快去快回”
女孩马上扶着大妈去了厕所。
不一会儿两人就回来了。我看到女孩的眼眶都红了。
大妈还是笑呵呵的样子,对着大叔一个劲儿的夸女孩许,说哎呀你这侄女真好之类的。
终于等到大叔去上厕所了,大妈赶紧对我说,这姑娘被传销,那个男人就是要带她去传销窝点,现在他去上厕所了你赶紧把这姑娘带走,报警,我这里善后!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拉着女孩就往前面的车厢一直走,或者一婷站,我马上带着她下车,一下火车赶紧报警!这个过程我都高度紧张,那姑娘也是!
直到到了警察局我俩才安下心来。
后来的结果就是我拉这个不知道姓名不认识的女
孩到了警察局,经过查实,确实是被传销了!
警察叔叔还表扬我机灵,其实是大妈智慧啊。
后面女孩平安回到家里。
给我写了一份信,其实有几句让我现在都很感慨。
她说,遇到你们之前,我以为这个世界的人性就是如此,没有人会愿意相信和帮助一个陌生的女孩。
还好遇到了你们,让我看见了人性的美好,让我重新想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谢谢你。
据我所知,后面我这朋友还和女孩保持着联系,那个女孩后面成为一名解救被传销人员的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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