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就在心里下了决心,我一定要改变我的生活,我将来的家要有阳台、花园、落地长窗、油画和鲜花。
得到他,对于我就如揭开一个保存了十几年的秘密,也如同满足了一个多年的夙愿。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能把我那段感情变成一段美好的往事,一段老来可以回味的故事。我把梦想变成了现实,以为可以弥补曾经的遗憾,却在一晌贪欢后失去了感情原有的韵味。”
方苹说话非常干脆利落,她的情感历程却正相反,拿起和放下都是那么不容易。
殷航是我中学同学,当时他是班长,我是劳动委员。他的家住在有电梯的大楼里。他母亲是音乐教师,父亲是工程师,他的小提琴独奏每次都是我们班参加学校文艺汇演的王牌节目。我看到殷航总是有几分自卑的,虽然,他总是那么客气而礼貌。但看到他从他们的大楼里出来,听到他温文尔雅地说话,我的自卑感就会发作。
那次我在活动课上骑自行车,体育老师认为我违反了纪律。我不肯认错,体育老师就找了我们班主任,把我和我们整个班级大大地攻击了一番。他作为班长被班主任指定来找我谈话。两个小时的谈话,他说一句,我顶一句,顶到后来变成了一场口才大比拼,我们都为自己的好口才得意,也为对方的精彩回答折服。
从刻意地对抗到友好地斗嘴,再到彼此欣赏,我们就这样熟悉起来,成了很谈得来的朋友,并且渐渐衍生出好感来。不过那时候,离高考也就只有半年了。大家都忙着准备考试。他对我的关心就是在我为一道数学题苦思冥想的时候会递给我一道详细的题解,在我考得不好的时候给我一个关心的眼神。高考的时候,他发挥正常,考取了北京一所重点大学,我则进了本市一所很普通的大专。
很明显,这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就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只要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因同情而杀人,那么出于同情而杀人的行为就是非法的,这已经足以构成故意杀人的。所谓出于同情而杀人只是作为作案的动机考虑,对量刑起作用。这就好比安乐死,这其实也是一种出于同情的杀人,但是有的国家规定了安乐死是合法的,所以它不犯罪,但是在其他国家没有规定安乐死是合法的情况下,它就是故意杀人犯罪。我国目前是禁止安乐死的。同样的道理,很多大义灭亲的案例足以证明这一点,例如父杀子,儿子横行乡里作恶多端,父亲为民除害杀了儿子,同样是犯了故意杀人,只是这种杀人的故意主观恶性要小很多,在量刑方面要比其他故意轻很多。
开学后,他去了北京。我们常常通信,在信里说着最平常的话,大家似乎都在期待着什么,好像都在等对方先开口。放假的时候,他依旧会来找我出去玩。我们的情感若即若离,像爱情又不是,说友谊,肯定又不止。
婚后我实现了梦想
我毕业后分到一家工厂。由于文艺特长和口才,被挑去搞工会工作。工作单调枯燥,没有前景;他又远在天边,即使回来,说的也是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单位里的热心大姐开始给我介绍男朋友。当时最热门的是有海外关系的人家,我丈夫就是那时跳入了我的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