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信奉一句话,抄袭者将会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关于抄袭话题并不罕见。
音乐界,小说界,还有某位非常有名的当红作家,公然抄袭别人作品 ,到现在都没有道歉,而且还拍摄了若干系列的电影,成为著名导演制片人……
这真的是一个黑白颠倒的世界。
所以,抄袭者永远不应被原谅,更不用说被喜欢了。
PG One这次点燃微博热搜榜,因为他被新华网紫光阁等三大官微点名批评,其歌词低俗,没有道德底线,就这样的歌手居然也配有人喜欢???
很不理解那些PG One的粉丝们。
很想知道在他们心中何谓艺人?
艺人难道是只有一个艺字就足够了吗?
像PG这种,连基本的道德准则都不具备,歌词中充斥着挑唆吸毒,侮辱女性的言辞,这种也算艺人吗?!
嘻哈可以特立独行,但请记住你是艺人,更是个人,是人就要遵守人类社会的道德准则!
不给青少年做好的榜样也就算了,但请你别用你个人的影响力祸害广大青少年啊!
还有其他不尊重逝者的行为,简直让人费解,这真的是位明星艺人吗,这真的是《中国有嘻哈》的第二名吗?
在姚贝娜去世不到24小时,pgone在与小青龙的battle中为了让歌词更押韵些,居然毫无顾忌的唱出了一句“你想说火爆的,那我送你去见姚贝娜”。
这已经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品了好吗?
你可以想要出名,你可以有你的音乐梦想和才华,但面对一个整天以这种形象出现的艺人,我只想说,官微封杀的好!
答主微信公众号,不太婉约的婉约派,欢迎关注。
作为一个通过《中国有嘻哈》娱乐节目被大家认识的嘻哈歌手的PG One和李小璐的绯闻还在继续发酵中,
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抄好了,一夜成名,炒不好,也许就会身败名裂。就算是原创的,就可以涉嫌诱导犯罪吗?
PG Onda的那首《圣诞夜》已经惹得雷霆震怒,被各大主流媒体,包括共青团中央,中国妇女报痛批其歌词内容低俗:纯白色的粉末在板上走;Bitch等字眼非常露骨。更为罕见的被紫光阁微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官微)点名批评。
还记得我曾经喜欢的偶像张学友当时也是各种卡带光盘的买(sorry,实在暴露年龄),但是不得不说虽然年代不同,喜欢谁不喜欢谁,都是粉丝的自由。尤其在叛逆的时候,当时我自己更是经常和小伙伴们出去“打打杀杀”,就是受了香港电影《古惑仔》的影响。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我们都一样。但是叛逆的限度是不能诱导犯罪。
这次PG One有点玩大了,虽然PG One工作室一再澄清事实,一再认错道歉,表示今后要推广正能量作品,可是为时已晚,因为涉及“吸毒情节”和“侮辱妇女”字眼,所有他的作品已经全部下架。
说实话,PG One的才华,如果健康的发展下去,未来也许真可以扛中国嘻哈大旗,但是越是可能成为领军人物,他的影响力会越大,他作品的导向性就越强。
好在他还年轻,年轻的最大资本就是,经得起失败。古语讲,少年得志大不幸。但是,自古英雄还出少年呢。在哪跌倒就在哪爬起来吧。
嘻哈歌迷们希望更多的嘻哈明星的出现,让我们可以有中国自己真正的嘻哈音乐,但是至少是引导我们这些歌迷积极向上的。
一家之言,大家多雅正。我是老王,嘚啵是我的爱好,直抒胸臆,快意恩仇,有空跟我聊聊天,等你哦!微信公众号:隔壁老王嘚啵嘚
PG One,说实话,不是因为李小璐,还真不知道此人。
难道是我脱离时代太久了吗?上网一查,原来他是个唱歌,还是小众的嘻哈风格嘞!现在还有心情出新歌了?恩!看来对他也没太大的影响嘛!
先不论新歌是否抄袭,对于搞这个绯闻出名的明星,基本都是没落的很快,谈不上是否喜欢。
说的新歌抄袭一说,不看PG One,这个事情上来说,什么算是抄袭?
抄袭到什么程度?是不是抄袭,不是光凭感觉,啊,跟那谁谁谁的风格好像啊,肯定是抄的。至少有个判断标准吧!
就像现在很多原创文,纷纷被抄袭一样,如何维护自己的原版这个议题,一直是大家不停争论的内容。
引用多少、改动多少这个标准很模糊,一般不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专题评论文除外。还是在许可的范围内的。
像歌曲这种也很模糊,除非他的整个曲子一点都没有改动,那真的就是抄袭了。
微信公众号:软件萌妹子
绘画界里最会玩软件的,写作圈里最爱玩软件的,妈妈圈里最能玩软件的。用小白的方式,分享职场、应用心得,你还等什么?过来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