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和张恒之间的经济纠纷很大,可能是实际出资股东和名誉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
在粉丝中中很久以前就有这样的传闻,郑爽给她的男朋友张恒打本,然后让张恒去开设公司。这里如果是普通人,当然看到的只是他们情侣间的出资资助的问题,而没有其他任何的问题,但是从法律上看,他们两个这样的行为,事实上是有一定的法律问题的。
作为粉丝,不管我们如何心疼郑爽被骗,我们必须都得去分析清楚郑爽和张恒之间的经济纠纷经究竟是一个什么法律问题。只有弄清楚了这个问题,才能认清楚经济纠纷的本质。
在工资公司出资结构里面有一种股东叫做名誉股东,有一种股东叫做实际出资股东,什么叫实际出资股东?实际出资股东就是实际出钱的人,但是却没有在公司股东名册的人;而名誉股东则是公司的明面上的股东,事实上他的资金并不是由他来出的。
郑爽和张恒就相当于实际出资股东和名誉股东之间的关系,按照一般的法律分析来讲,实际出资股东是有权要求名誉股东返还其在公司里面的一切利益的。也就是说,按照一般实际处置股东和名誉股东之间的关系,郑爽是有权利要求张衡返还一切利益的。
同时,实际出资股东也是有权要求变更公司股东名册的,但是这个变更公司名册,假如张恒这公司不是一个一个人开的公司,也就是只有一个股东开的公司,那么必须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方可名列公司的股东账册上。
这些先不论,假如郑爽和张恒在出租设计公司的时候有协议商定,也就是郑爽和张恒在开公司的时候有一定的协议,协议说郑爽出资赠予给张恒。那么这种经济纠纷,郑爽无论如何都不会取得胜利,因为这已经可以视为一种赠与的关系,赠与之物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允许撤回的,但是,如果郑爽和张恒在出资设立公司的时候没有其他的协议,那么一般来说郑爽还是有机会拿回她钱的。
综上所述,实际上郑爽和张恒的经济纠纷是公司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当然这是实际出资股东和名誉出自股东名誉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这种经济纠纷是一种民商事间的纠纠纷。
郑爽当时和张恒在一起的时候,用一千万帮助张恒注册公司,包括装修了一百多万,分手后张爽想要回公司以及资金,但张恒不愿意,所以两人产生了纠纷。
两个人在恋爱中合伙开了一个公司而且有一个共同的债务但是张行在他们分手后把款项带走了债务就留给了郑爽,这就引起了纠纷
张恒跟郑爽和开公司,中途张恒故意爽约。让郑爽的公司破产,郑爽觉得张恒很自己恨,就起诉了张恒这个大坏蛋。
我觉得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应该有过经济上面的合作,分手之后有纠纷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确实是有一些经济纠纷的,因为是郑爽投资给张行,他开公司,但是后来张恒却圈钱跑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