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食欲的罪恶,以旁观者的眼睛看,影片用一个斗室昏暗的光线勾勒出一个令人作呕的犯罪现场,腐败的食品让人毫无食欲,仿佛能让人感受到现场的腐臭味,这恐怕让那些一边看电影一边吃零食的观众不安。在影片开头即以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情节抓住人心,惊悚片的典型特征着实叫人击节。然而警察并没有获得太多有力的现场证据,让故事在一团迷雾中继续发展。
而在进入现场前,米尔思给老头萨摩赛端了杯饮料(或者和早点有关的食物),在进入现场前,年轻人和经验十足的老警探之间的区别用这个小细节就足可管窥。其一,即是刑事案件的现场,通常不可能给人什么胃口,反胃应该是经常的事情,老者选择不进食,年轻人却相反。这至少证明,米尔思生活有规律,若不是按部就班,起码正常。再者,开头一幕交代的萨摩赛早上起来喝水的画面,按正常饮食规律,他的行为是摄取人每天需要的关键元素,而非罐装饮料或者其它。这证明了萨摩赛起码是个懂得最简单实用生活方式的人,因为他单身,不用在上班前对身边的女人说再见之类的话。其实就是对个人生活最直接需要的无限放大,当生存的必要手段变成了贪婪的进食,其最终的惩罚变成了吃到死这样一种恶心的结果。我不知道圣经上关于此的描绘是怎样的,第一宗罪,再放眼看,甚至能看到整个社会对各种可食用资源的无节制开发。受害者的死因,除了头上被枪口之类的硬物顶伤,只有饮食超过极限给人身体带来的伤害。其一:受害者被迫,其二:受害者肥胖至极,这样的死亡方式,有点死得其所的无奈,其三:凶手作案手法用在受害者身上有种极端的讽刺意味。
现场和特警和干探们预料的完全不一样,所谓凶手的床上是一具和死尸无异的人体,浑身都是伤口,更令人冷汗的是他居然还活着。床上的照片显示,他已经被折磨了整整一年。此人究竟有多懒无可考,仅仅是贪婪案中律师辩护过的一个社会败类而已。不过其死法(暂且认为他已经死了),则完全称得上懒惰二字,在一张床上躺上足足一年,不死也要瘫痪,况且还被人一点一点的折磨,还别有用心的在他身上注射各种药物以防止感染,不经控制其死亡的速度,更无限延长了死者的痛苦。
如果说身而为人有任何的可悲,莫过于降生之初那一声啼哭的无助。你不仅仅以最原始的状态来到人间,还有随之而来的种种欲望。影片展现了基督教中指名道姓的七种人类欲望,虽然人们所有的欲望远远不止这些,但单单是人哺乳期就天生的食欲,就将所有人毫无例外的介定为欲望的动物。这或许就是影片把贪食作为第一宗罪展开故事的动机所在,沉重如此,乃是《七宗罪》最为黑暗的人性逻辑最集中的表现。
如果说有人可以撇开七宗罪所有的罪恶,我可以把它奉为神明。影片主题正是要展现一个充满恶之花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所有可能的美好不过是生活中那海市蜃楼一般的幻象,可望而不可及。是的,没有人能逃脱命运里无处不在的欲望,而更没有人能逃离这世俗生活中随时可能的命中注定。我把这叫做冥冥中黑暗的现实,无处可寻却又无处不在。
人类种种的欲望,无处不见贪婪二字。故事把贪婪的受害者设定为知名律师,大约在那样的社会体制中,律师不仅体面,而且收入可观。在第二案件的现场,有一个俯拍的镜头,那办公室之豪华宽大,让人在注目现场血迹的同时,不禁感觉到扑鼻而来的铜臭味。律师的死因与威尼斯商人中一磅人肉的情节如出一辙,关于名著的情节我无意细考,而死在豪华的厅堂内,死者有如被上帝之手裁决,其视觉上的发人深省完全不亚于莎士比亚名著所创造的情节桥段。故事至此,已不仅仅限于宗教层面,编者开始把描述案件当作反观社会整体的手段,逐步深入黑不见底的人性的深渊。
懒惰这个词在现实生活种可能的表现方式太多,任何场所任何时间的任何行为,都可能有懒惰的影子。第三个受害者不再是案发,而是凶手在引导。律师案现场物品中唯一被颠倒的画,后面藏了若干指纹印,在暂时没有线索可循的情况下,指纹比对似乎是短时间内唯一可循的断案手段。两人在资料搜寻和连夜思考的疲劳下终于睡着,醒来的星期三早上,恰好出现了指纹携带者,一个在警局颇有案底的家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