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遇见他,穿着类似于军装的迷彩,一见钟情,喝醉后,把他强吻了(后来得知这也是他的初吻),然后我们就成了男女朋友,他为人很有原则,跟他在一起总是开心的。
可能是因为,我第一次遇到,比我更不会讨人欢心不会表达感情的人吧,所有的事情,默默地做就做了。对方看得到,最好;看不到,好像也不会开口去说。
我之所以会喜欢上现在的男朋友,主要是因为他对我真的是很好,好的地步根本就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就是因为他就是主动追求自己,然后的话,性格啊什么的,还是比较符合自己的,能接受的。
因为自己在之前和自己男朋友接触的过程中发现他越来越的地方吸引自己所以现在越来越喜欢他。
我们是因为长期的在网上互相交流自己的事情,然后一步一步喜欢上现在的女朋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