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天的文章中我们讲到了信佛能不能吃肉的问题,评论中不少人提到了“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这句诗,以此来证明肆意吃肉喝酒是允许的事情。但是实际上,这句话是著名的济公和尚说的,它的后半段是“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后世以讹传讹,误导了不少人。
一提到济公和尚,世人总会想到影视剧里那个穿着破衣服,拿着破蒲扇,疯疯癫癫的形象。但是真实的济公和尚的境界并非普通人可以企及的。比如,沈员外派家仆给济公送两只熟鸽子和一壶酒,仆人路上偷吃一只翅膀、偷喝了几口酒,以为能瞒天过海,神仙也难知。结果济公指了出来,仆人不承认,于是济公到阶前吐出两只鸽子,其中一只少一个翅膀,这种境界一般人做不到,却胡乱学了酒肉一点不忌的表象。印光大师也在《文钞》中警戒后人,千万不可随学,以免自欺欺人。
因此如果没有达到一定境界前,任何人坐这种超凡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如果有极个别人做了,也许他有这个能力,也许他没有,对于外人来说,这个界限是非常模糊的。如果明明自己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却坐出这样超凡的举动,明显是不合理的。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这句话,其实也有来历:
明末的破山禅师,于战乱年间,在夔东十三家之一的李立阳营中度日。因李立阳嗜杀成性,为了救度一方生灵,禅师要求他戒除不必要的杀业。李立阳见禅师严持戒律、不食酒肉,就对他说:“你只要吃肉,我就不杀人。”禅师马上与李立阳订约,不惜大开酒肉之戒,使许多人得以活下来,一时传为美谈。
此外,明朝还有另一位和尚,也是为了救逃到寺庙里的难民,在山贼面前吃肉喝酒。当时山贼说,只要他吃了手中的酒肉,就可以放过那些人。于是他气定神闲地端起酒杯说:“我以酒代茶。”;说完一饮而尽,接着拿起肉说:“我以肉作菜,请!”;吃后面不改色,坦然自若。山贼见了为之一惊,鉴于有言在先,只好放了所有的人。
可见,为了救护众生而吃肉喝酒,在汉地有些大德的传记中也有,但这绝对不是普遍现象。
至于在戒律中关于禁肉的项目,在居士五戒当中,仅包括了杀盗妄淫酒五项,吃肉并不在内,只有在梵网经菩萨戒中有明确禁肉的内容。因此如果想亲近佛法,又一时无法断肉的信士们不必有太大压力,修行是个人的事,同时也是循序渐进的事。如果能够在修行过程中戒肉食素,这种慈悲心是非常值得我们随喜赞叹的。如果能够进一步受持菩萨戒,这就更加值得我们赞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