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虾米是引诱网友非法上传,利用网友的不法行为盈利,触角又返回来伸到了这些贡献者头上,真正无耻的是这一点,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无耻的一个科技项目,利用阴暗的手法,在灰暗的角落,妄想做全世界音乐的代理人,最后只会搞死所有音乐人。不是大家不愿意付钱,付钱只会更好,对音乐产业链上的所有人都有好处,也可以让欣赏着更严肃地对待音乐、对待艺术、对待自己和自己的内心,这甚至是影响世界观的事情,因为不走正道,虾米让无数用户认为做坏事讲究策略就可以躲避道德和商业风险,让人以为中国就是一个盗版和小偷的国度。现在又TB大哥护着了,总算“圆满”了,不是么?物以类聚,小偷总算和小偷联手了。虾米总算可以后顾无忧地用手段做坏事了。但是作为一个曾经给虾米贡献过盗版资源的最早一批的用户,我宁愿看着虾米在TB接手前的危险境地,做也做了,听也听了,自然地,虾米倒了我也乐见其成,因为这本是社会和世界的规则。而现在虾米能腆着脸明目张胆理直气壮地与在理的网友斗嘴,可见这个国家是更坏了,因为坏人都联手了。
一个事实就能说明问题:大量同人音乐在虾米上都有出现,但这些音乐下载时却被要求收费,如果没有版权被害,这些音乐的版权人是怎么拿到钱的?要知道人家大部分可都是在日本,而且并不一定是特别出名的,分布散,联系难。因此虾米上买碟和去虎之穴买碟有着本质上的差别,一个是在给虾米送钱,另一个是寄卖,是实在地支持对应社团/曲师。虾米做的事就像是个音乐的博物馆,找什么的人都可以来。拜托,不是只有你能做,也不是只能通过非法途径起步。只能说TG制度也是帮了你了。
必须存在。只不过,虾米走了这么一条路,不考虑版权,先吸引用户,培养习惯,产生群体,扩大影响力,进而产生推广效应。他们通过网友上传资源这个渠道,巧妙的“规避”掉了版权纠纷。意思是,虾米只是一个网络平台,歌曲是网友自己传的,是他们的个人行为,跟我们没关系,我们只是服务的提供商。如果发现你的作品被侵权了,抱歉这不是我们的行为,但你可以通知我们帮你删除。某些人或者是唱片公司,可能看中的就是这个推广效益,便放低身姿,对版权睁只眼闭只眼,跟虾米“互惠互利”,利用虾米推广新唱片,虾米也用这些资源来赚钱(或吸引流量)。唱片业和音乐人的悲哀大概如此,市场和国内听众素质的弊端畸形了还未走向正轨的国内唱片产业。以至于音乐人生存和自我价值实现间的矛盾由此丛生变得无法梳理,主要具化为音乐人对数字媒体的麻木乃至于依赖,以及对与数值媒体形态版权及获利问题的无能为力,而火爆如虾米一样的平台正是滋生这一切舞台。自从20年前涉足打口风潮和摇滚乐,经历国内高中到欧洲生活的几年自己也篡过几只乐队,动荡于分分合合的节奏蹒跚前行着。也曾关注过无数有才华的国内乐队,最终还能浮于水面的已经凤毛麟角。为每个执着与音乐的青年感慨时不我与和为他们感到悲哀的同时,我也深深的感觉到天朝唱片业革命的必要性,从最初学生时代没有钱省吃俭用趴在打口摊寻宝,到现在基本稳定的正版唱片购入已经经历了10几个年头,实藏唱片3000+张,所有的CD收藏均为正版,我想我能做的叶仅仅如此至少从我做起多花一分钱去为自己善待自己的耳朵。中国目前的音乐网站,我敢说除了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外,没有一家不湿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