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一起追星,一起尖叫。 一起熬夜,一起晨练。躲在一个被窝里说鬼故事,说喜欢的男生,说秃头的老师。陪她失恋,陪她烧信纸,陪她看文字发热爱情燃尽。 陪她得意,陪她上天台,陪她转圈蹦高开怀大笑。分享冰汽水,分享烤地瓜。 夏天抢扇子,冬天打雪仗。
你说的是哪个?
会。我选择回到2003年的夏天。 这半年多来,我和一个男神级小伙伴朝夕相处。我本是喜静的人,跟这位天生爱happy的仁兄呆久了,慢慢地竟然也学会了隔三差五出去走走。 其间去过几次KTV,男神就是男神,长得帅,追妞快,善搭衣,唱歌也是棒棒哒。使我好奇的是,为什么每次他唱某首歌时,总会扬起嘴角用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我。我能感受到他眼神里的善意,只是想不通为什么。
以前得不到的现在已经变味了,只是还会纠缠我刺痛心理那片最柔软的地方!如果从新选择我不会爱上她也不至于今天还在那个漩涡里出不来!
不会。从暧昧跨到恋人的那一步,就是我人生的失策。 我越陷越深,他越来越浅。 就暧昧吧,斗智斗勇,可有可无。暧昧到我身边有人出现,就淡下来。 也许现在还是朋友,不会走到今天这么陌生的一步。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不会。今天我提出分手了, 感觉这次分的很决绝 ,不会再联系了 ,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自处 ,只是希望时间能赶快冲淡一切 ,就算可以重新来过,谁知道重新来过的结局又是什么呢,我宁愿没有开始一段不合适的相遇 ,曾经有的火花,不过是激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