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美音乐世界,摇滚的音乐和文化这两个方面,是被同等关注和经营的: 音乐上 , “摇滚 ”在西方20世纪60年代后期收编为一种主流的音乐类型之后,自70年代起,之后的30年迅速裂变、与其他音乐融合成其他音乐风格(后摇、后朋、另类民谣和电子 、实验等 )。有关摇滚音乐风格的手册和乐队音乐创作分析的论文,并不亚于摇滚文化的讨论;而在意识形态层面;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经典摇滚时期的摇滚信条,即 “反叛、先锋、真实和个人性,” 的摇滚精神一直是争论的焦点。 “摇滚精神” 持续地被解构和挑战,它的部分残余成为各乐队合理自己音乐 “品味”的权宜之计。换句话说,“摇滚精神”的神话在西方逐渐被打破。
哪一个国家,摇滚乐也不是主流音乐。抛开一切的政治因素,大环境因素,摇滚乐在中国也就舶来了30年左右的时间。哪一种音乐想成为主流,30时间也是不够的,何况是摇滚乐。文化积淀和审美积淀都是需要时间的。再谈一下这种音乐形态,摇滚乐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歌词里面,你必须说真话,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而在我国,在公众场合表达自己想法是受到限制的,是一种很危险的做法。你的作品是很有可能无法出版发行的。所以大家要么比较隐晦的表达,要么干脆就不表达,或者说一些无关痛痒的内容。这就导致了摇滚乐变得不再那么摇滚。不摇滚的摇滚乐和流行歌曲又有什么区别呢。
一种文化的盛行,都有其特定的(甚至是偶然的)时代背景与社会根基,其间隐含的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意识形态、大众审美、科技水平等,它是多元力量汇聚在一起产生的一种综合结果。所以,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水土不服就是水土不服。摇滚乐能够出现并以一种非主流文化的形态存在于中国这片土地上,本身已是幸事,又何必强求更多?就像我们同样不能要求古典音乐(西方世界曾经的主流音乐)在当代的中国流行,甚至不能要求它在西方世界再度成为主流,都是一个道理。退一步讲,中国摇滚乐在宏观上的整体发展,从来也没有达到能够影响音乐潮流的水平和地步,没有成为主流音乐很正常。
形式上,中国人讲究外圆内方,内心挺有原则的,表面上却是表现得圆滑,爱说场面话。对于国人来说,事可以做绝,话不能说死,一旦把话说死了,那就绝不能挽回了。而摇滚乐在一定程度上是反过来的,明明内心敏感而柔软,却在外表上装满了刺,明明是悲悯绝望的,却装作很愤怒的样子。其实,作为一个普通人,有时候是懒得去理解你背后的想法的。表达上,摇滚乐的表达很直接,直白,不管是对社会,对感情,犯罪和暴力,内心的挣扎,人性的思考,甚至是自己脑子里奇特的幻想,想说就说。但在中国社会,尤其是公众场合,很多东西都没办法说出口。
因为主流了大家都会说这不是摇滚了。所以在中国摇滚成为主流本身就是个伪命题。许巍被家喻户晓之后,多少人说许巍在《时光 漫步》时候就是民谣了。汪峰上了头条后,多少人说汪峰和摇滚没有半点边了,甚至辱骂。但不可否认的是,许巍和汪峰都是正儿八经的摇滚乐啊,摇滚不是只有硬摇和金属核。可以说谢天笑、新裤子、万青、草东等很小众,但我相信他们如果在工体办演唱会一样可以座无空席,主流歌手刨除掉一些吃瓜粉丝也就是这样,2亿+的流量只是个泡沫,经典才能永流传。
在中国,“摇滚”作为音乐的本体没有被重视和传承。大部分乐评文字、学术研、究和乐迷网络文章并不十分关心某支乐队的音乐作品使用了哪种乐器演奏和编曲方式如何,或者乐队成员的更替。相反,人们更热衷于谈论一种音乐背后形而上的 “摇滚精神”。 当摇滚乐的煽动性被戴上“批判社会”的道德高帽时,有时并非启发了民智,而是浪费了一堆无用的青春激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