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条件是恋爱期间不要有太多共通利益交集,分手后只要把来回赠送的大数目东西或钱一一对应归还给原赠送人,小的看双方意见是否需要抵扣折合成钱归还或不提。
交往过程中其实也要有一个平衡,经济上是投资还是赞助还是其他最好签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者文件,分开了还是好聚好散,按照法律处理经济问题。
我觉得情侣在分手之前就应该做到彼此经济独立,就算是要护送礼物也要相当,这样就不会在分手之后有过多的经济问题
情侣在谈恋爱的时候最好不要有钱财方面的利益冲突,这样对双方都很好,实在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的话,那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我觉得在一起时最好不要有过多金钱上的牵扯,给了对方的就是心甘情愿,分了手也不要在为了金钱再撕破脸了。
情侣分手后就要对经济都进行干净的划分,能拿回来的尽可能拿回来,不能拿回来的就不管它了,这是最好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