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该规定他们的年薪,没有过五十万的部分收百分之二十税收,超过五十万的部分按五倍税收,超过一百万的部分按十倍税收,超过二百万按二十倍税收,超过三百万按四十倍税收,既然阻挡不住残脑粉,就让娱乐业为国家税收多作贡献,反正就算正个国家没有这个行业影响也不是很大。同时硬性规定制片公司利润超过百分之十的部分按十倍收益税收,公司要打广告要先交十倍税收,然后把这些资金用再科技投入,教育上面。对于演员不按规定交税的,处罚一百倍税收,并且终身三代内禁演。企业不按规定税收的直接吊销营业执照,终身不得从事改行业。
曾经也有看到空间或者朋友圈转发某天是某著名院士或者科学家逝世的多少天纪念日,但是微博或者其他各种社交网站却在纷纷庆祝今天某明星公布恋情了。想想有时觉得挺讽刺的,仿佛这个世界养活自己的娱乐,而不是大米。所以这样想起来很多人宁愿花费巨资也要进娱乐圈也就变得很好理解了。
我觉得从商业价值来说,可能是值这么多的,因为可以带来很多收视,广告赞助,门票收入等。但是从行业来说,属于暴利行业,一个活动可能比实体经济干一年挣得都多。偶像全在包装造势,其实偶像不是什么很特别的人,也不能解决什么问题,跟科学家来比真滴是一文不值!
不值,不要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虽然他们拍戏是很累,要承受的舆论压力也很大,但是我还是觉得不值。再看一下常年在条件艰苦地区坚持不懈做科研的人的工资或者更形象地可以称作补贴,你就会觉得或许我们真的太重娱乐而轻科研了。
不值得。如果没记错的话,解决国人最大问题之一——温饱问题的袁隆平所获得的各种科学奖金额每次也才几百万。试问,一个常年辛苦实验的人,还没有一个普通明星的报酬多,而且远不足,这真的应该吗?
新闻上说单人单集不超过80万,一季总片酬不超过1000万,我想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看到过1000万到底是多少钱,甚至有些家庭情况更不好的人,一辈子连80万都见不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