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热播剧《欢乐颂2》已经迎来大结局,蒋欣扮演的樊胜美与剧中男友王柏川折腾了几十集,最后还是以分手告终。两人间的问题有很多,但压垮这段恋情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房产证上那个小小的名字。
现如今,很多女生总是拿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来抱怨婚姻圣女从不公平,离婚后负债共同承担,所以基本都要求婚前财产公证,签订协议,防止离婚后自己受损失。可是却要求男方买房写自己的名字,这是一种什么心态呢?
王妈妈说,她不是不信樊胜美,只是樊胜美的家人太流氓了,存心压榨她,还闹着要跟她打官司,“万一把这套新房子搭进去,王家也要完蛋了……”而樊胜美也很委屈,且不说王柏川在上海有一番事业,全靠了她的人脉,她本人今后也愿意跟他一起还房贷,如今王柏川连一个名字都不肯给她加,简直冷血!
房产证上,不写女方名字,到底对还是不对?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到底对不对?
买房的首付虽然是王柏川的父母给的,但房贷还是要两个人还的,这就意味着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写上樊胜美的名字,她也没有义务来偿还房贷,而一旦她履行了偿还房贷的义务,但房产上却没有写上她的名字,一旦离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是很难都有保障的,这一点樊胜美应该很清楚。
根据剧情,樊胜美和王柏川只是恋人关系,假设他们这段恋情受到了双方父母的认可,王柏川以购买婚房为前提,其父母为他出资付首付,婚后由樊胜美和王柏川共同还贷款。那房产证上写王柏川的名字,和写上王柏川、樊胜美两个人的名字有什么区别?
对于樊胜美要求房产证写自己名字的现象你怎么看?欢迎评论互动。
是一个婚姻的保障吧,毕竟她为王柏川也付出了不少,帮忙租办公室,面试员工,王柏川的生意合作伙伴曲筱绡和包奕凡也都是通过樊胜美搭上的关系,王柏川破产后,樊胜美不离不弃,还请求自己的追求者陈家康给王柏川生意做,王柏川东山再起的很大功劳是樊胜美,并且樊胜美承诺房子和王柏川一起还贷款。所以,如果不是担心樊胜美家庭是个拖累的话,樊胜美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个很合理的要求。如果王柏川真的不想加樊胜美名字,也应该很早把话挑明说,而不是到最后一刻登记的时候让樊胜美下不来台。
如果在樊胜美认识王柏川之前,王柏川就已经付了首付,这个可以完全不加樊胜美的名字都行。可这套房子里有樊胜美的心血,有她提供的机会和平台,有她的人脉,还有她付出的青春和爱、以及青春的热情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期待,不加樊胜美的名字,她失去的可想而知。王柏川其实是利用了樊胜美,却辜负她,他认识她的时候樊家就是这样的,为什么一开始不离开她,自己利用完了人家离开人家呢?还是对不起樊胜美。
房产证上写自己名字才能证明房子里属于自己的,不然没有安全感!
正常吧,樊胜美从小生活在那样的家庭中,缺乏安全感是很正常的
婚后由樊胜美和王柏川共同还贷款,写上自己的名字也不为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