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如果我是李小璐的话,我就不会这么的随便,因为大街上的狗仔队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他们几乎是无孔不入,如果这种状况的话我觉得还是一定要先把自己给隐藏好,而从当时的画面来看李小璐几乎是没有任何的隐藏,就这样直接挽着pg one的手腕直接走在大街上,这样怎么可能不被别人给抓到呢。所以有的时候偷情也算是一种经验教训吧,这个可能就像特工一样也需要一点点的隐藏和手段。首先我个人认为这个事情应该尽量的在晚上还是大白天,因为晚上的人比较少,所以这个时候狗仔队偷拍的机会就非常小,而且在网上就算发现有人偷拍的话,也可以很容易的将它们甩掉。
但是相对来说,我觉得作为有家庭的人,李小璐这样做真的是挺不对的,不过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所以我在这里还是希望李小璐和贾乃亮以后能够好好的生活在一起,毕竟他们两个都是非常有作为的年轻人,我也期待看到他们更好的作品。
其实李小璐,这是一次出轨,完全是自己大意。
虽然说有句俗话叫做,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我个人觉得,如果计划做的百分之百的周密,根本不可能让人发觉。
就像是文章出轨的时候,虽然说他留了点心眼,出去旅行的时候和情人秘密约会,但是在公共场所为什么要搂搂抱抱?
做出那样亲密的行为,就说你戴上墨镜,戴上口罩,你那副尊容化成灰,别人都认识。
所以说,如果我是李小璐,我肯定会找一个非常偏僻的地方。
比如说北方某一个城市当中一个农村,我去租一个民房。
和情人秘密的定好时间以后,便和贾乃亮说工作的需要要出差。
作为李小璐来说,这个借口应该是成立的。
然后两个人便可以在那里鬼混,因为在越偏远的地方,根本没有人认识他是谁。
躲避狗仔队的时候,可以多换几路车,多换一点交通工具。
归根结底就是李小璐想偷腥,还嫌费事,所以才导致今天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