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这种大环境下,人们还是不太敢展现自己,归根结底还是周围总有无聊的人喜欢通过打击别人来抬高自己,嘲笑别人给自己找存在感。就像当初我学跳舞一样,受到一些贬低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哪怕现在跳了五年了,在跳舞的时候还会有人嘲笑我们跳舞是在拖地板(我是个BBOY)。不care,有种你下来跟我battle,当个看客话还这么多说明你内心空虚的可怜,当然自己也习惯了,不去计较那么多。
优秀的作曲家通常都有音乐上的天赋。所以,对于音乐的欣赏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天生的。说到音乐的本质,就是情绪的共鸣。而体会情绪这种能力本身就是天生的。《伤不起》这种类型的口水歌基本上没有旋律可言,它以一种节奏感和歌词去表达某种情绪,而这种情绪又与你本身性格出入较大,所以你对它不感冒,并不能说明你没有欣赏音乐的能力。
我家小孩一直喜欢跟着节奏,随意扭动身体。目前6岁不到,报了个中国舞基本功培训班。很喜欢上舞蹈课,但好像对规矩的舞蹈内容不是最喜欢,每次就说最喜欢跳舞。但练的一般,可是很喜欢随意的跳,应该也是综合了各种动画片等所见的动作而自己随意的跳。。很喜欢很享受的跟着节奏跳。
就像用眼睛的审美一样,用耳朵听到的声音也会像用眼睛留下的影像一样化作审美体验,我小时候看到的帅哥现在看来其实很让自己难以理解,我现在喜欢的相貌也和小时候有了很大的不同,有了更加丰富的审美方式,对油画、水彩画、素描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体会作品里的美。
未经过训练并不妨碍人欣赏音乐,但对于某些比较复杂的音乐而言,经过一定的乐理学习或者相当程度的欣赏训练后,人对音乐的理解程度以及从中得到的审美体验,将远大于那种单纯的音盲聆听者。(抱歉使用音盲这个词,但音盲确实存在,正如世界上存在文盲、美盲一样)。
拿最近大热的街舞举例子,街舞起源于七十年代美国布朗克斯街区,在那种经济文化不太发达的年代,茶余饭后人们自愿走上街头,享受音乐,随音乐起舞。也就是在这种氛围下,街舞才得以发展和演变,逐渐走出街区,走出国家,被世界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