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IP,即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直译为“知识产权”,在影视范畴里,用来改编电视剧、电影的版权素材,均可以称之为IP。而在当下中国影视行业语境中,谈论IP,则更看重的是其是否带有粉丝群、是否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是否已经形成品牌价值。追溯IP潮起,不得不谈到粉丝电影,从杨幂主演的低成本电影《孤岛惊魂》大卖,再到郭敬明执导的《小时代》四部曲,还有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在电影、手游、图书出版上的“全面开花”,热门网络小说改编的《甄嬛传》《琅琊榜》《何以笙箫默》《盗墓笔记》收视率居高不下,电影《同桌的你》《栀子花开》票房不俗……一开始,IP仅指拥有高人气的网络文学作品,而后渐渐延展到具有高传播效应的一切热点,一首流行歌曲、一部人气漫画、一个点击率高的帖子、一个网络红人等等,都可以成为IP。强大的粉丝群成就了IP自带的营销光环,也让影视投资者趋之若鹜。
如今大部分IP都源于网络畅销小说,网络IP版权费也是一涨再涨,3年前10万元一个,如今随便一个IP就是100万元。在资本迅速涌入、流动性强的背景下,抢IP囤IP,存在着非理性。万达影业的一位内部人员说,公司近千个项目,真正能往下推进的不会超过30个,很多网络小说其实并不够好,但能卖出高价,只是因为有粉丝,热门IP遭哄抢,网文作者大涨薪,一些IP的价值被过分高估了。王建平认为,影视制作机构之所以选择改编热门网络小说,是因为他们看中网络小说“热”的背后的受众群,重视原作吸引观众的元素。而对于“热门网络小说版权价越来越高,从而推高了影视制作成本”的说法,王建平并不认同。在他看来,“其实在整个影视剧制作和生产中,版权的开支远远比不上演员尤其是明星的酬金,它在一部影视剧的成本中所占的比例相对不大”。
年终岁末,影视圈IP热潮再起——这边厢,改编自热门网络小说《鬼吹灯》系列的电影《寻龙诀》上映10天狂揽超10亿元票房,一再刷新华语影片票房纪录;另一边,阿里影业副总裁徐远翔“不再请专业编剧”、“以逐轮淘汰方式研发‘超级IP’”的说法,引发传统编剧集体抵触,双方在社交媒体上展开论战,火药味越来越浓……聚焦当下影视圈,从内容来源到开发方式,从营销手段到产业模式,抢占IP资源成为颇受关注的行业现象,也成为互联网时代赋予传统影视业的全新挑战。
电影更是一门艺术,在关注IP的同时,也不能不重视剧作本身。“影视剧的核心永远是内容,永远需要编故事、写脚本,不管是传统编剧,还是网络写手,内容为王。”著名作家、编剧陆天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如果一味地依赖IP、热炒IP、摒弃影视本体,那么在资本裹挟之下,创作也会变得越来越粗糙。原创能力缺失、急功近利,即便是成功的IP运作并不能掩饰我国影视业缺乏创新能力和冒险精神的现实。而影视作品除了带给观众娱乐之外,还应该有自己的文化担当……
如果说IP是一个内核,那么它存在方式很多元,而运营成功的IP可以在漫画、小说、电影、玩具、手游等不同媒介形式中转换。放眼好莱坞,热门IP电影的成功例子比比皆是,如《哈利·波特》《指环王》《星球大战》《变形金刚》等,而国内IP开发只能算刚刚起步。梁女嫣认为,热门IP内容可以开发成衍生品,能够更低成本地进行拓展和研发,它的商业价值是可以持续被挖掘,对影视相关产业产生推动,这就是IP的品牌意义。
知识产权,有一定粉丝基础,可开发成电影的热门小说、歌曲、网剧等。IP可以是文学作品、漫画、动画、电影、话剧、游戏,甚至只是一个概念,或者一个网络热词,只要有足够的人气,就可以后续衍生为电影、电视、游戏、音乐、动漫、文学、周边创意等各种文化产品。一个好IP的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好IP们已经拥有了相当高的知名度乃至粉丝群,因此可以为改编的影视剧提供市场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