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也是小众走向大众的一种方式,并不是代表我们自身的品味降低了,只能说是大众在外部媒介的传播影响下品味提升,这样其实也挺好的,至少证明的了小众音乐也是有独特魅力的,毕竟在这个时代大家都喜欢标新立异,都喜欢标榜下自己是什么青年之类的,在朋友圈和自媒体平台刷下存在感。这都是现代生活的一种方式,音乐本身是好的,不应该是你珍藏的小众就不允许让更多的大众知道。
一首唱出人生百态,触动听歌者内心的歌曲,是经典的歌曲,这样的歌曲即使烂大街,多年以后,人们依然喜欢。例如,黄家驹的《喜欢你》、叶丽仪的《上海滩》、罗大佑的《我是一只小小鸟》等。
听的太少了,见识太少而已;等你听多了你就知道现在宝贝的东西不过也就那个样子。 音乐是人家创作的,凭啥就拿来给你一个人装逼用? 这是病,得治。
开心啊!就像自己喜欢的那个人被自己的父母,亲戚朋友认可了一样。说明自己也是一个很有眼光的人,能够很准确的判断实物发展的方向,会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一点点的自豪感。
我喜欢的歌烂大街,说明喜欢这首歌的人很多,它唱出了人们的心声,引起人们的共鸣,所以人们才会喜欢它,也正因为如此,它的生命力才会持久,我自然是高兴的。
就拿前阵子那首 说散就散 来说吧,前任3还没粗来的时候,我在酷狗无意间听到了,然后就添加歌单单曲循环,然后……后来 就烂大街了听到就觉得腻……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