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可以妥协,婚姻切莫将就!临近结婚了,突然发现自己不喜欢对方怎么办?别苦恼,这是上天给你的一个慎重考虑,重新选择的良机!首先是要恭喜你!在恋爱期间,双方都会自觉不自觉地隐藏自己的缺点,尽量展示自己的优点!这本无可厚非,因为爱,所有人都会努力变成对方需要的样子!但是这中间有一个特别大的隐患,就是会给对方带来错误的感受和判断。事实证明,大多数离婚夫妻恋爱期间也是幸福无边、情意缠绵!恰恰是没有充分了解对方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婚后磨合不了分道扬镳、各自疗伤!有了这样的感觉会让你清醒和警惕,能够避免双方更大的损失!其次是要提醒你!人是一种群居生物。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生命,都有自己的好恶、行为习惯和价值判断,突然发现不喜欢对方,你一定要冷静,在心里好好撸一撸,为啥会有这种感觉?是对方隐藏太深、突破了自己的底线?还是自己太作、要求太高?等等。想不清楚千万别找闺蜜和哥们儿,这是最不靠谱的依靠。最好是回家问问父母和长者,他们会给你提供相对科学的意见!
结婚不是儿戏,尊重自己内心的选择。既然不喜欢对方,就不要勉强自己。哪怕是快结婚的,凑合或讲究的婚姻不会幸福。现在很多人是“被”结婚的,可能是父母催婚导致的,也可能是自己急着出嫁造成的,亦或是外界压力促成的,但不管怎样,婚姻不是儿戏,尊重自己内心的选择。如果和一个不喜欢的人走在一起,结婚了,有两种可能。有人说,时间长了会慢慢喜欢上对方的,感情上可以培养的,你可能再次喜欢上对方。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无法喜欢上对方。这种情况对双方来说都是煎熬。因为你不喜欢对方,你们的生活就会没有激情,没有更深入的交流,没有深度的亲密接触,也就是说,对方走不进你的心里。想想这样的生活会一直持续到死亡,是不是很可怕。在我看来,在快结婚的时候,决定自己不喜欢对方,那说明你已经在了解对方的基础上给出的内心判断,所以婚后再喜欢对方的可能性很小。这样看来,倒不如在婚前就分手,是对彼此都负责的做法。
快要结婚了却发现不喜欢对方了怎么办?分手啊,还犹豫啥。可能这样说你会觉得不负责,早干嘛去了,酒席定了,亲戚好友都通知了,结婚照也拍了,房子都装修好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可是……没有可是,不喜欢对方了,作为一个成年人,你不喜欢肯定有不喜欢的理由,婚姻不是儿戏。如果现在碍于面子,勉强结婚了,婚后你会发现自己进了一座监狱,还是无期徒刑。离婚,你顾忌的可不是现在的这些,你失去的会更多,如果再有了孩子,你会更难。不喜欢的理由,请问问自己的心,是不是你发现了对方的问题,原则性问题一定不能脱离带水。如果只是自己恐婚而找的借口,那你真的太不合格了。快结婚了才发现自己不喜欢别人,那你早干嘛去了。要我说那你选择不结婚是救了对方,像这样如此把婚姻当儿戏的人不配拥有幸福的婚姻,还是早散就散吧,不要拖累了人家。
结婚可是个严肃的问题,马上要结婚了,突然发现自己不喜欢对方,那么你当务之急,必须要急刹车,和对方坦白交待,千万不要碍于面子,糊里糊涂进入围城,不然,这是对感情极大的不负责任。也会给你们以后的婚姻生活埋下隐患。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很多,尤其农村的青年男女,婚前多半有媒人牵线搭桥结亲,然后男方出很多礼金,通过接触,有大部分情况都是男女双方没什么感觉,但是为了礼金和面子,凑合结婚。这样的婚姻往往存在很多隐患,因为缺乏感情基础,加之买卖婚姻的缘故,婚后夫妻双方就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诱发矛盾,夫妻双方容易因婚外情而造成家庭破裂现象。题主一定要考虑好,如果真的感觉不喜欢对方,趁还没有结婚,你要坦诚的面对,要对自己负责,对婚姻负责。否则,一旦酿成大错,悔之晚矣!
快要结婚了,却发现不喜欢对方了。只能说,你把结婚当儿戏了。喜欢一个人,或者讨厌一个人,决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一定会有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这些因素,通过生活中的蛛丝马迹,一点一滴地反映出来。可惜,你没感觉出来。那么,快结婚了。感觉到了,还不迟,当机立断解决这问题,是首先的。这是对你自己,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婚姻,是一个人一生的重要转折点。意味着你即将组织一个新的家庭。这个家庭也能决定你的后半生是幸福还是苦闷。免强组成的家庭注定了,他的沾合度不强,缺乏向心力。久之,夫妻双方都会觉得乏味,最终走向分离。那个时候双方的痛苦,将更深,更苦。古语云:当断不断,反受其害。是千百年来,无数人经过千百种的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所以,早分比迟分好。
都快要结婚了,想想当初的你们应该是走过了多少花前月下的日子,倾诉了多少绵绵情话,付出了多少的努力才有了今天谈婚论嫁的打算。如果你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一句不喜欢对方了绝对不是你要拒绝他的理由。不能一起走,不愿一起过一定是你深思熟虑的结果。要么就是你发现你们之间有不可调合的矛盾、不可逾越的鸿沟,要么就是你发现了对方有不可原谅的过错。不管怎么样,如果你拿准了,如果你下定决心了,那么就放手吧。爱情需要维护,但爱情也不能勉强。一切都还为时不晚,与其结婚之后磕磕碰碰再分手不如给双方一个痛快,长痛不如短痛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