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吧,我认为一些特定条件下的场合,极重要的演出场合,比如奥运会开幕式、涉及重要外交场合,或者春晚,这样有非常重要影响的、不是某个特定歌星专场演出的场合,还是可以接受假唱的。毕竟人就是人,不可以永远不犯错,而一旦出现演出事故,对于歌星本人的公众形象影响在其次,而对国家形象的影响,或者对于普遍公众的视听感受产生重大影响的场合,可以有条件地、有声明地部分采用假唱,我认为这种条件下我可以接受假唱。
对于假唱问题,如果从电视欣赏的角度来看,我觉得是可以的,这样可以保证电视机前面的观众,可以欣赏到完美的视频画面,我们看电视不就是为了娱乐么。如果真的真唱了,那些唱功不佳的演员们,丑态百出,转播设备错误频出,我们还看什么啊,整天就成了看幽默滑稽录像了。
在“假唱”和“真唱”的过程中,一方面,它是特定时间的某种选择,可更重要的是,理解“假唱”的不得已,但不能说,有了“假唱”就可以替代一切。当所有人都可以用工业化的一首歌走遍天下的时候,可能它也就失去了艺术的价值。
如果假唱时所放的音乐是他本人在台下亲自录的,也未尝不可。我觉得在舞台上不一定会发挥出最好的实力,今天有可能嗓子发炎,明天有可能状态不佳,特殊情况下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总是这样的话,我真的就不怎么看好了。
就好比如说一个歌星他连续开了好几场演唱会,但是嗓子已经受不了了,就会选择不出声,但是我觉得身为公众人物,还是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特殊这种情况还是原谅的,哪有没特殊情况的人呢。
那得先看是不是有原因咯,另外老唱一首歌也烦,观众是只听一次而已,那是享受,明星一首歌红了各种跑场子那得唱一百遍,要是让我们试试一首歌连续唱三十遍试试,也许真的自己会崩溃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