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公司有很多的艺人,在刘诗诗合同期满的时候,选择不再成为唐人的艺人并且提出的申请之前,唐人也为她订做过很多比较适合的角色,再加上提出离开的时候,准备和吴奇隆结婚,所以她和唐人公司属于好聚好散并且唐人公司认为,这里是刘诗诗的娘家,可以随时的回来,可见和公司相处的还是不错的。
当然能解约。艺人一般都会和经济公司签订合约,合约里会约定有效的时间期限。如果合约没到期要解约的话,解约一方就必须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如果合约到期后解约的话,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好聚好散即可。
林彦俊啊非常好看的小哥哥,以前被前一个经济公司坑了之后他能顶着压力与之相对抗,控诉公司的黑暗,提醒想要入圈的孩子们,现在他也出道了,星途未来无限量。
吴亦凡,鹿晗,黄子韬这几个归国三子不是每个人离开公司的时候都与之打官司了吗,而且事情还闹的很大,之后人家归国之后的发展不也是也很好吗。
杨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啊,他从欢瑞解约以后跳槽到了贾士凯,确实贾士凯也给了他足够的资源让他在公司有了很好的发展。
有些签了其他的公司。先自己去发展。还有一些自己去经商啊,或者回自己家里工作什么的。有些找自己的朋友合作电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