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成本低、举证维权难,是网络文学抄袭之风盛行的主要原因。2014年,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被诉抄袭琼瑶作品《梅花烙》一案经二审终审被法院认定侵权,并被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收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在法律、文学、影视界都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这一案件的胜诉给原创作者们打了一剂强心针。
这种抄袭现象在以往实体书的发行中也存在,只是因为读者的阅读量不够,未曾看到抄袭的作品或者原作,这种抄袭的事情很少被人发现,而现在却大不一样。随着互联网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作品分享在互联网上,网民们可以欣赏到更多的文学作品,一旦发现抄袭的现象通过广泛传播也能引起各方关注。
在作品上线之前一般都要做人工审核和机器查重,,网络抄袭的根本原因在人,在创作者,在写作主体的能力不逮和功利心态,如果一个网络作家能严于自律,经得住诱惑,少一点急功近利、多一些社会责任,少一点商业心态、多一点艺术追求,任何商业环境和技术语境都很难使自己走进抄袭的陷阱。
文学作品失去了原创性也就失去了生命力,因此必须遏制网络小说抄袭之风。法律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但法律也并非万能,整治抄袭恶习需要多方合力——从文学网站到影视编剧等相关方再到监管部门,各方都需要有行动,或抵制或打击抄袭行为。
如今在网络文学作品抄袭事件中,许多网友都持反对意见,这也是我国公民版权意识觉醒的体现,越来越多的人对于脑力劳动开始认同,逐渐在改变自己的思维习惯,学会尊重劳动者的付出。虽然养成版权意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中国正往这个方向发展。
当红网络小说种类套路固定,种田文、重生文等等,极易模仿抄袭,大量雷同的类型小说都是这样“创作”出来的,当这种文学已经形成一种体系,可用的环节、元素,情节套路都已经基本固定。网文编辑们也会倾向于选择上架热销网文的“同款”,粉丝基础会保证他们的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