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真正的去听,第一次听便久久的爱上了民谣。《董小姐》《喵小姐》应该是第一批的时候听到的吧,后来越听越多,听赵雷,听贰佰,听纣王,听麻油叶,听陈粒,也听好妹妹乐队,我是真的爱上了,再也离不开了。民谣大多数都有着丰满的人物形象,或朋友,或恋人,或亲人,或者是你远远也抓不住的那个他或她…听他们低吟浅唱,听他们娓娓诉来,心儿随他们的情绪波动跳跃着。打开我的歌单,民谣占了绝大部分,年轻的朋友说喜欢听民谣的人是伪文艺,伪文艺也好真文艺也罢,喜欢他,就是没道理。难道你喜欢一个人还需要列出长篇大论的道理来吗,只要喜欢,就够了。
第一次接触民谣是在高中的时候,那时候最喜欢的就是晚自习的时候听歌写作业了,听到的第一首歌就是贰佰《玫瑰》,感动的不是贰佰的唱功怎么好,而是被里面的故事所感动了!歌曲里面的男主人公就是现在社会青年所经历的现实,喜欢的女孩不喜欢自己,想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男孩在一无所有的年龄遇到了一辈子想照顾的女人,何奈女人根本就看不上没钱的男人,所以才有了贰佰的这首很火的《玫瑰》,希望听这首歌的朋友不要再像歌曲里面的主人公一样在现实里活的这么悲催。从那之后就喜欢上了民谣。
上高中的时候暗恋一个女生,我俩的关系也不错,放学的时候我经常送她回家,有次送她回家的时候,偶然间听到了《南方姑娘》这首歌,因为当时心情很好,觉得就像是在给我俩的电影里播放的插曲一样,正好我中意的姑娘就是南方的姑娘。之后,我就特别喜欢民谣,感觉民谣很简单,因为它只需要少数人听得懂。民谣从不迎合谁的需要,也多半不是由大红大紫的歌手创作,它来源于普通人的思考。很多民谣歌手,或许只有一首堪称绝伦的民谣,但足以照亮我们的世界,使我们感受着简单和朴实。
听民谣就有一种孤独感,那种忧伤的旋律,那种简单的吉他旋律,让我喜欢上了这种音乐形式也让我喜欢上了民谣。有一句话说到,听民谣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人,唱民谣的人也是有故事的人。我爱民谣,爱的无法自拔。有时自己一个人静静地待着的时候,我会带上耳机,选上自己喜欢的几首民谣,自己闭上眼睛,慢慢的享受这颅内高潮,民谣是小众的,可是我就是特别喜欢这种小众的歌。那种旋律,那种情调,那种意境绝对不是流行音乐能比肩的了的。
以前,老说十里春风不如你,老说所有的酒不如你,其实,哪有那么多春风,哪有那么多酒,哪有那么多你,也不过简单的一句,“今晚月色真美”。有人说,民谣在讲的是故事,是爱情,是流浪。我不知道宋胖子后来有没有牵过董小姐的手,我也不知道赵雷有没有继续去追寻他的南方姑娘,我也不知道陈粒有没有继续爱着她的祝星,民谣里的故事好看的让人流泪。它没有声色犬马灯红酒绿。它给不了你天长地久。它有的只是随处可栖各安天涯。
活在民谣里的爱情美的让人落泪,却给不了你天长地久里的一粥一茶,民谣没有声色犬马,没有灯红酒绿,有的只是四海为家各安天下,民谣不是首歌,它存在的意义不是让你有多喜欢它,有多感同身受,明天该来的还是回来,过不了的还是一样过,你只不过多听了几个故事,多动了几次心,民谣的存在是教你该如何过自己的生活,让你聆听你内心最深处的感受,然后寻找方向,继续前行!民谣很穷,一听就是一个故事;民谣很富,四海为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