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没有隐私一说”。其实我并不是很认同。艺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起着强大的舆论引导,道德的风向标作用。一言一行都应该充满正能量。但是,脱掉闪亮光辉的外衣,他们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有着血肉至亲,体验人情冷暖,拥有正常家庭关系的普通人。
人人都有隐私,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更需要隐私。可是当下,明星的这种权力越来越受到限制。各种八卦媒体,各种平台热炒,动不动就上热搜,一波接一波。不少明星的观众形象一瞬间崩塌,虽说有些明星的人品确实不行,但狗仔这种扒人隐私的做法还是有些不妥。
都说了是公众人物,那么在收获名和利的同时,势必会在隐私面前付出一些代价,比如说被跟踪、被偷拍。公众人物有很多类别,比如富豪、比如专家、比如意见领袖,但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受到关注。后面我提的这几类,即使你主动泄露隐私,也未必有人愿意看。
隐私是项基本权利,是被写进法律条文中的。所以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理解,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说的是法律要做到人人平等,不因为某些人的特殊身份而发生偏倚。既然犯下过错的惩罚相同,那么王子与庶民享有的法律权利也至少该相同。
如果明星被起底的只是一般性的信息和成长信息,在进入司法实践中受到的保护会很有限;而如果涉及个人核心私密,且该私密并不影响公众知情权,对公众利益没有强相关,甚至是捏造事实、侮辱、诽谤,那么在民法上是受到保护的.
对于明星隐私来说,最好的做法是适度。一方面,允许披露明星的部分隐私;但另一方面,要保护明星的个人隐私:比如明星的孩子照片、明星住所和电话号码等极度私人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