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忘了他吗?
忘了啊。
可……我还没说是谁。
左胳膊上有一道疤,眼神扫过,就会莫名的泪目。思绪万千,那是我自己刻的,想来可笑,我不是那种杀马特的女生。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胳膊上有一个比我还深的,当他看到的时候,一定会想起我,我还是赚了,你还是傻啊。他是我的初恋,一个待我极好的男生,好到我此后遇到的任何一个男生对我的好加起来也不及他的百分之一,他终究还是赢了,让我眼光挑的厉害,刁钻刻薄的很。在男生眼里,我成了难伺候的主。其实啊,他们没有那么爱我,起码没有你那么爱我。
你还记得你每次都会送我到女生宿舍吗?别的女生的男朋友都觉得难为情,唯独你觉得很骄傲。那时,我很骄傲。我的男朋友和那些男生不一样。你喜欢我陪着你吃饭,但是每次我都吃的那么少,你知道我不好意思。每次都会再买一份,让我带回去吃。你说:你喜欢我看着你吃饭。我们的班主任特别严格,出了名的棒打鸳鸯的人,我们并肩一起走,迎面碰上他,你不想牵扯到我,于是就说,万一老师怀疑了,你就把所有的事情推到我身上。反正我爸妈也不管我。
你知道我多心痛吗?你很缺爱,所以我尽可能的对你好,但是比不上你细腻,比不上你的用心。你的爸妈分居了,母亲不把你放在心上,你就像是金丝笼里的鸟儿,外人走不进你的心机,你也也没法走出来。当你看见我被人不小心用热水撒到我身上时候,你平日里那么好人缘的一个人,竟然发了大火,你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塞进我的衣服里,当时我失了神,这个男生对我好的太过分了。我想我们在一起这样走下去,他要是这么对我干下去,我就要嫁给他。
那次,我们终究是掰了。发生了什么我不愿意回忆,也不想再想起。就是给对方的心里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无法彼此原谅,只能说再见。当时,我提出分手,他当时拿着刀子为自己的手臂上划着,一下,两下……我根本犟不过他。为了阻止他,我就划了自己一下,不深不浅,一直到现在。他看我这样,竟然哭了。本来那么要好的我们,怎么到现在了呢?他说:我说过要好好对你的,如今伤害了你。我示意他不要说了,我说就到这吧。一直记到现在得还是他那憋红的眼睛。
前些日子,一个我们曾经的同学问我,你还记得某某某吗?她结婚了。你知道吗?咱班那一对复合了。咱们班平时一句话不说的小胖妞,现在可漂亮了。还有,你忘了他了吗?都知道,当初为了他,我也曾经撕心裂肺的哭过,当初他还笑话我。我说忘了啊。他说:你知道我说的谁啊?我:……
我忘了你?我忘了你!
用最短的字诉说最长的故事,就是说话说一半儿,给人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当然这是说的好听的,说的不好听的就是让别人猜去吧,反正我不说透,你也猜不明白。虽然说话留一半儿,这种事情很容易挨打,但是它能起到的作用却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提神。有些时候这种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各中滋味还需要你自己去品味。
在与朋友交流的过程中,总想把自己遇到的觉得比较不错的事情分享给大家,但是很多自己觉得有意思的事儿,想要说出来,却要经过较长的铺垫,这个过程就让朋友会很反感,不知道你到底想说些什么,最终那个场景会非常尴尬,可能你笑得流出眼泪,而对方却无动于衷。
可是如果把故事过分删改,只用一些简洁的话语表述出来,却又觉得不够明确,没有了前面的铺垫和后面的解释,总觉得对方听不懂我是什么意思。毕竟每个人的脑回路都不一样,理解方式也不相同。
所以想买一个精彩的故事,用最简短的文字表述出来,同时还能吸引对方的注意力,最好的办法就是说话留一半。不需要铺垫,直接插入,勾起对方的兴趣,然后我不说了,这样对方就会来追问,想要了解事情的原委,我可以借这个由头,开展更多的交流。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方对这件事情也比较了解,所以你只需要说一半,对方就可以理解你的意思,然后大家心照不宣,相视一笑。这种幽默与默契很难达到,可是一旦成为了现实,大家都会觉得内心非常的爽快。
对于这种说话方式,大家可以参照古代的成语,基本上每一个成语背后都可以是一个很长的故事,简洁凝练为几个字,就可以应用到文章之中,自己可以理解,看的人也能够懂,这可能是对于文字运用的最高境界了。
举一个简单例子,大家都要描写世界末日的场景,有些人会从一棵树木的改变说起,然后描写地震火山爆发等等场景,最后再回到主人公的身上,通过主人公的口吻来说明世界末日的到来,一个很简单的事情,能够写成一部长篇小说,如果故事不够精彩,大家听的也就索然无味。而用最简单的语言来描述这件事,就是神垂死,只有三个字,但是里面蕴含的信息量却非常庞大,如果它是一个事实,足够让你身边的听众非常震惊,达到了你想要的目的。
说实话,看到这个题目,我想的很多,我首先想到的是世界上最短的科幻小说,这是一个美国人写的,叫弗里蒂克·布朗具体内容是这样的:世界上最后一个人坐在一个小屋子的黑暗角落。突然间他听到了敲门声….
我觉得我想到这里,我可以对这个问题做出回答了,这不就是用最短的语言说出最长的故事吗?如此短的篇幅,如此丰富的剧情,简直就是最佳答案了。
但我后来又否定了我自己,因为这个篇幅虽短,但是并没有短到极致,故事虽深,但是一切都是遐想。我觉得我可以找找别的答案,我找了很多的答案,比这篇科幻小说篇幅更短的故事多的数不胜数,我陷入了困惑……
只是一个偶然,我发现了那几个字:嫁给我吧!当时我的心弦似乎被这个给拨动了,对啊,当你说出这句话时,你就用这句话,谱写了两个人一生的美好故事,生活的另一页也翻开了。两个人一生的陪伴相依,这可不就是最长的故事吗?
我觉得还不够,我觉得用“爱”这个字作为最终答案是最好的。故事从这个字中开始的,也在这个字中结束,一个故事,一个跨越了无尽时空的故事,一个简简单单许多岁月的故事,一个相濡以沫白首偕老的故事,最终浓缩起来,可能只有“爱”这一个字。
可能有的人会反驳我,说我这个答案太过空洞空泛,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文字毕竟只是文字,我们可以用一个文字来描述一段故事,也可以用千言万语来讲述一段故事,但是,故事不会因为字的多少而变化,但不管什么样的故事,只有“爱”的故事才是最长久的。
望你们都能谱写自己爱的故事,陌生人!
sorry soldier, shoes sold in pairs.这是英国微小说的大赛获奖作品,翻译过来,士兵,对不起,我们的鞋子是按双出售的。
只有六个字,却充斥着战争的残酷与现实的无奈。一方是在战场上浴血作战的士兵,另一方是受到士兵保护在战场后方的商人,残酷的是作为战士的士兵残废了,而被保护的一方却无动于衷。士兵只是想要买一只鞋子,而商人呢却还在为自己的些许利益而计较着。也许在他们看来,士兵的行为并不值得尊重,士兵的战斗远远不如他的一只鞋子要来的珍贵。为了保卫家园而拿起枪,走上战场的士兵,为了国家断了一条腿,迎接他的不是荣耀,而是刻薄。
一般来说,我们叙述事情的时候,要描述前因后果,交代背景人物什么的。但是微小说受限于字数,这些都需要省略掉,取而代之的是给人以无限的遐想空间,就像上面所说那句,没有交代士兵是哪里的,也没有交代士兵的出身,是因为什么参军,战争是因为什么等等,都是没有的,但是其这些内容都在一个soldier中涵盖了,我们只需要知道他是一个士兵就够了。其他的不会影响到阅读。再就是一个情绪的爆发点。上文中的点是shoes sold in pairs,鞋子是论双卖的。这句话摘出来没有什么,和士兵与战争联系到一起就不一样了。把读者导向了一种悲伤的情感。
微小说,就是要酝酿这种情感,没有人物、地点,只要有感情,读者就有了一切。
把你最想说的话,最能引人入胜的话起在开头,然后省略号,给人自己遐想的空间然后就给出结尾!
长字短说阿,把核心内容描述出来就可以了,不要说的太啰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