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初恋是难忘的要记很久的事,是因为初恋就是那种中断了的、未完成的、未达到目标的事情。在爱情交响曲中,初恋是第一乐章。在一个人毫无准备、不知不觉的时候,好感降临,人们带着不确定性接触第一个所爱的人,并期望与对方长久的待在一起,这是大多是人初恋时的心态。然而初恋吃屎恋爱的起步,就像恋爱的实验阶段,它来的容易去得也快。
人们总说“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是最珍贵的,而初恋被人们看成是一种“中断了的”“未能完成的”“不成功的”事件,它既是“得不到的”,又是“已失去的”,所以就显得弥足珍贵。初恋虽然美好,虽然无法取代,去是过去的事情,只能作为、回忆珍藏起来,而不应该想要在追寻回来。幸福的人懂得放下过去,这样才能看到现在自己所拥有的。事实上,对于一个人来说,最珍贵的并不是"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而是”正在拥有的的。”
当昔日的真爱已不存在,当感情的繁花已被秋雨打得残红飘零时,人们总是习惯于久久地停息在爱情的树枝上低吟浅唱,不是心里仍眷恋那份早已随风而逝的柔情,企求伤害自己的人回心转意,就是下定决心以同样的方式实行报复,但这都是不明智不潇洒不可爱。
假如你们有心,何不再等几年,等到相互之间有了一定的事业基础,不再给对方制造麻烦,而尽可能的给对方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爱护、多一些帮助的时候再说这个事也不迟。
早熟啊,高一就开始谈恋爱了,不知道你们对“恋爱”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有多深,怎么能轻易就把这个词拿出来用。本来很纯洁的同学友谊,会被这种成人都不可能输得起的感情弄得混混僵僵的,失去了那份纯真,更糟蹋了青春。
有些人在平淡如水的日常生活里却打磨出金灿灿的光圈,让我们体会到他安静的外表下一颗充满了爱与柔情的心灵。
在雨天给她打一把伞,而自己的半个肩头却在外面淋得透湿;比如,每天早晨起来为他煮好一杯牛奶,端到他的床头。
席慕容曾这样说过:(我认为拿来对待初恋,以及每一份爱情都很对)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有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将是一种无暇的美丽。
管他是什么是个屁也管了,反正是过去式了,不讨无趣了现在还不舒服呢?是太在乎惹的,只问现在好了,在我心里认为是就可以,寻点自慰。
是啊,初恋是最难忘的,是清纯美丽的……即使给我一个全世界,我都不会放弃和忘记最喜欢的最爱的那个初恋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