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过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买房子有这么几种情况,第一种是父母给交钱的,无论是首付还是全款,父母都占了很大的比例。第二种情况就是自己掏钱买房子的。这两种情况对于这个问题是不同的。
先来分析第一种情况:父母掏钱买房。你要知道,父母给你买房大概是花了他们一辈子的积蓄,也就是说你这一辈的幸福是建立在上一辈的辛苦劳动之上。所以你要知道这个房子的真正拥有者是谁,这不是一个房产证上的名字就可以取代的。如果你家是这种情况,你不要写你未婚妻的名字。婚姻就是保险单吗?并不是,婚姻也是有风险的,有的人还会离婚的。如果你写上未婚妻的名字,那么真的出现问题之后,你浪费的是父母的血汗钱,不是不信任,只是更理智一些。为人子,就要为父母考虑,这是老规矩,也是道理。
如果是你自己掏钱买的房子,那写不写都行。因为你是房子的主人,你有绝对的发言权,你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这也谈不上过不过分,完全是看你自己的意思。心情好你就写上,不想写就找个理由拒绝。反正最后的结果你都要自己承担,无论是好是坏。
对于未婚妻要求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我一直就特别反感这样的问题。婚姻就成了一种交易,一个名字可以干什么,再实际一点一个房子可以干什么。房产证上写名字就可以拯救婚姻吗,房产证上写上名字就可以不吃亏吗?都错了,感情的本质只能是感情,如果出现了其他的东西,那么都不会幸福。
这个当然不会过分啊,其实我觉得,如果你真的爱她的话,在你的未婚妻有这个要求之前,你应该主动的将她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这样她会很欢心的,不是吗?
而且你想一想,一个女人嫁给你,就是已经把她最美的青春,全都交给了你,她的一辈子都赌在了你身上。而你又能给她什么保障呢?除了爱情保障,这种罪不算是保障的保障,是不是应该给她一些更实在的物质保障?那么,首选的就是房子。毕竟这是属于固定资产,如果你写上她的名字,她就会有一种安全感。这是你对她的一种认可,可是如果她的要求,被你拒绝了,那么她就会觉得你并不是真心的爱她。并不是打算和她真心的相处一辈子。而且女人有这个要求并不过分。这是为将来做最坏的打算,也是无可厚非的。
我觉得如果说你家只是出的首付。然后以后媳妇儿要和你一起还贷款,那么加名字就是应该的。还可以少给些彩礼。如果说是你家全款买的,也没有负债,那么就可以不写她的名字,但是彩礼,三金等等要该给就给。
那要看在什么思想下想问题,不只有当事者自己清楚过不过分,如果是抱着离婚为目的而结婚的男方有点冤,逼近是父母一辈子的心血,要想好好过日子结婚,写不写名字又何妨
各有各的道理 不可否定每一个人想法,有些女人试一下男的心意吧!也可说有些女人专业骗人。我个人想法先结婚领了证有小孩了可以写吧!
个人觉得如果是全款加不加名字看男方自己,如果是按揭为什么不加,因为结婚了就是共同还贷。不加是男方正大光明的存自己的私房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