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在结婚状态之中的,另一半给他还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因为虽然是他之前欠下的债务,但是毕竟他已经成为我们家庭中的一员。这些个债务,就不能单单有他自己一个人去承担。如果她是女性那更加了,因为这个家庭环境中,她是女性,她一般都是会作为家庭主妇的存在。所以她能够外出工作,赚到钱来还债的概率是非常小的。即使她能够赚钱,这个债务如果单纯凭她自己来还的话,这个结婚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但是如果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开始的时候是在结婚状态之中判定下来的。然后离婚之后,这个东西就应该由他个人去承担了,不应该再由我们双方来共同面对这样一个债务。
因为这种东西本身是谁花的钱?花在哪方面的?如果是个人用品上,没有把这个钱花在家庭上面,这就应该算是他个人消费使用的。如果强行的再由前任来还的话,这样就会导致一种混乱的情况发生。甚至有些人可能会为了享受生活,故意结婚,然后欠下巨额债务之后离婚,再有前夫来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