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性一直很好,有的时候真的是好痛苦,如今离开初恋已经三年了,心中偶尔还是会浮现出他的音容相貌,只是心不再痛了,也许这就算忘记吧。
据说,人身体中可更换的细胞,最长需要七年一个周期,现在我也很难说不清什么时候忘了他,大概是七年吧,羡慕鱼只有七秒的记忆。
也许只是哪一个瞬间,看到她用高跟鞋狠狠得踢一条老狗,她在我的眼中完全陌生起来,过去的她,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
我妈跟我讲的,小时候有个玩的很好的小伙伴,后来搬走了,我吵着要跟他玩,不过半年之后就完全不记得他了。
三天吧,被前女友甩了,我去酒吧连醉三天,感觉完全忘掉她了,如今她的生活是好是坏,都跟我无关。
人啊,还是得向前看,我就挺明白这个道理的,跟我分手的男生,一个星期就能从零开始继续做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