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分手了以后我会选择和前女友当陌生人,就是即便在街上遇见他,我都会假装不认识我不会用朋友的名义继续和他做朋友之类的。
如果可以当朋友的话可以当朋友,毕竟曾经相爱过,如果不能的话,那就当陌生人吧,相见不相识,也是保护自己和对方的一种方式。
可以想闺蜜一样做朋友,给予她关心,但不要过线,要适可而止,也可以做回陌生人,这样都不会感到尴尬,也不用觉得心酸。
就是不再来往了呀,还有什么怎么相处的,分手之后就是陌生人,因为你以后还会有新对象,新对象是很介意你跟前任来往的。
如果你不太想和她保持联系的话,你们可以形同陌路!如果你觉得她还可以作为朋友的话,你们可以继续保持联系。
分手后怎么还要和前女友相处呢。我跟我的前女友都不在同一个地方我们分手了之后就把联系方式全部都拉黑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