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的见解,觉得喜欢就一定要在一起。而现在,我却不这么认为了。喜欢一个人,有时候真的不一定要在一起。不在一起,对方留在自己脑海里的印象,至少是美好的形象。对方看不到你坏的一面,看不到你的忧伤,也看不到你的不堪,把记忆留给时间,等到暮年,还可以回忆那种淡淡的思念与忧伤。但如果在一起,也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会将那份感觉全部消耗殆尽。又也许,即使在一起,生活中的各种无奈也会将他们分开,那时,留给彼此的甚至连一点回忆都没有。
每天朝思暮想,想得到她的消息,还不敢去打扰她,人家每天过得开开心心的,你自己每天自怨自艾,而且别人一起你,你就有一大堆理由,无非就是爱她啊,喜欢她啊,这种理由去反驳。这就是这种,这也是我,虽然觉得不对,但是放不下,能怎样.
之所以会得不到放不下是因为之前有过‘得到’的错觉,而放不下就是在这种错觉支配下越走越远。得不到,放不下,是相互矛盾的。因为是主观感受,所以内心世界会非常煎熬,所谓为伊人消得人憔悴,应该算是这种煎熬的一种表现形式吧。
我心里除了无奈还是无奈,做情侣是不可能的,可她有什么问题,还是有什么事情,我都会想办法帮她,过去几年了还是放不下,虽然还有联系。但是始终放不下她。可能只有她知道一个归宿,才能彻底放下吧。
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和对方在一起。喜欢一个人就是自己的事。和我们在一起的人,往往不是我们最喜欢的人,而是最适合。这个适合参杂了太多的生活现实。而这个生活现实,往往让我们无能为力。
心痛的感觉。如果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心一定会特别特别痛哭,特别特别难过。无奈的感觉。得不到已经已经更痛苦了,自己还放不下,自己折磨自己,种对自己的痛恨和无奈的感觉真的糟糕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