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的样子大概就是喜欢他喜欢的一切,保护他想保护的所有,能清楚的记得他的生日,记住他喜欢的东西,时刻记住他不喜欢吃什么,对什么过敏,不自觉的想向他靠近,眼神总在他身上,偶尔还会做点蠢事逗他开心吸引他的注意力,虽然看似很平淡,但却是让人觉得最幸福的事,弱水三千,我只想取你这一瓢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感觉吧。
曾经有那么一首歌,歌里唱到:我一看到你啊,我就快乐。当时觉得这歌词好傻,但是后来我遇到一个男生,我每天想的就是看到他,只听到他的声音我就会心跳加速,每次见到他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笑,虽然结束有点悲剧,就因为每次见到他都笑,被他直接嘲笑我是傻子,但却让我明白了喜欢一个人的样子就是只要见到他,就不由自主地笑。
我是属于那种真的喜欢一个人就会奋不顾身的人,愿意为她付出自己的一切,我可以牺牲自己的时间,甚至身体来换取她的幸福,眼里就只有她,记得大学那时候谈恋爱,舍友都会说我重色轻友,因为我都很少参加宿舍的聚会活动了,一天到晚都围着女朋友转,哈哈,现在想想那时真的是很傻很天真!
知道他容易忘带书就把所有的书都塞在书包里等他来借,他然后装着无所谓的样子嘲笑他记性差,他还回来的时候要把书仔仔细细翻一遍,看看他有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哪怕是一个信手涂鸦,也会想入非非半天,猜他有没有什么意思。哈哈,在你们年轻人看来,我们那个年代的喜欢一定又土又傻
心有灵犀似的,在一个千人的音乐节广场上,她去上厕所和买零食去了,我一个人坐在草坪上。待15分钟后,我无心的抬头,然后穿过上千人的身影找到了她的身影,接着起身挤过去。仿佛心有灵犀般的知道她回到了这个广场,以及在人群中一眼看到她,并且眼里只有她,我确定这就是喜欢。
感觉自己有些大男子主义吧,喜欢上一个人会有些不由自主的想了解她的一切,并且全身心的想去帮她把所有的事情都做了,生怕把她累到,因为会心疼。有的人会说你这样是会让人觉得被掌控了,没有了自己的空间自由了,这个也很对,我也一直在努力改正自己这个缺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