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算是比较偏激的人,历数以往的恋爱经历,最后都是不欢而散;高一的时候,喜欢艺术班的女生,在一起不久我就转学回了家乡,遥遥六小时的车程,对于当时的年纪的我们,已经算是天南地北,异地恋苟延残喘了半年,分手的时候,我几乎没有犹豫地拉黑了她所有的联系方式。那时候我们应该还是彼此喜欢的,只是受不了思念的折磨,半年的时间,只有五一学校放假两天时,回去匆匆见了一面,我深感到她的煎熬,一段不愉快的感情强行维系,又有什么意义呢?
一直觉得恋爱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在一起的时候好好在一起,真心换真心,分手了也别拖泥带水藕断丝连,别抱着对前任的念想去拥抱下一个爱你的人,这对对方来说很不公平。
我属于被处理的那种
被分手然后我删了一切联系方式。一直以来有两句话支撑过我,一句是:远离伤害自己的人和行为模式,是爱情里不能忘的逃生术。另一句是:这一生到头来也许会空过,但还是值得好好过。大家都是成年人,活到一定年纪,应该明白的是:凡事皆有因果。没有什么苦衷,会成为前任就是一方或双方不爱或者不够爱。分手后对方生死从此无关。这不是绝情,相比那些粘糊糊分手后还各种打扰对方的,我更赞赏这样的人。
一干二净,彼此不拖不欠,不回头也绝不带一丝一毫的挂念是对彼此也是对后来我们遇到的现任最起码的尊重。
没拉黑,当然也没联系了,一直认为分开之后断的最干净的,不是互删好友,而是我知道你在那里,不会主动拒绝与你聊天,同时也没有主动联系你的心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