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和她同时当兵入伍,她安徽我浙江,05年2月经战友介绍认识了她,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05年底我们一起退伍,退伍第二个月她就来浙江找我了,我也去过合肥找她,无奈她母亲不同意,说不想一个人女儿远嫁,当时的我也年轻,没有坚持,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分手后她10年还是11年就结婚了,生了个女儿,我也结婚了有了两个可爱的儿子。虽然我们没有一起了,但是在部队时候的点点滴滴都历历在目,永远都会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每个周末她带新兵去洗澡,然后就跑出来和我约会,营区里每个不易被人发现角落都留下过我们的身影。如今退伍十多年了,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或许这种发生在部队的爱情更比其他的爱情更让人铭记吧,希望她身体健康,好好生活!希望下辈子我们是一个城市的人,她还喜欢我,我也爱她。
肯定的告诉你,即使是世界上只剩下前任一个男人,我也不会追回他。况且在我的心里,他已经死了。我俩当初离婚的因素很多,我认为每一种过错他都是无法原谅的。选择复婚,我就得妥协,这样重新生活在一起,想必也无幸福可言。与其重复以前糟糕的日子,不如彻彻底底把他埋葬。何况这个世界上好男人多的是。为什么非要拴在他的裤腰上啊?!
哪怕老天给我再多的机会,我也不会追回前任。当初的分手肯定是有原因的,不管原因出在哪方,双方不可能都把自己的缺点和不足都改了。彼此磨合了那么长的时间都没有真正地接纳对方,分开一段时间再在一起最终都是一拍两散。只能再次地相互伤害。既然未曾拥有过,何必再破镜重圆。
对于是否会追回前任这个问题,还得看情况,若是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肯定不会! 不知道题主现在是以什么样的状态来提出的问题,若你还是单身,碰巧你的前任也是,对之前的分手现在细细想来还耿耿于怀,那若真有一个追回的机会,请好好把握。
不适合在一起的,为什么要强制捆绑到一起?真要追回重新过的话,那就双方好好反思自己的错误,别去找对方的错误,更别放大别人的错误!首先找自身毛病,如果依然坚持自己没有一点毛病,全部是对方问题,那就没有必要追回前任了,因为你们还会走老路!
若你已成家立室,无论你的前任是什么状态,请收敛你的情绪,安心养家顾家,什么追回不追回已不是你应该想的问题,你的问题是怎么样让这个家更好,更幸福,这不仅是你的义务,也是你的责任。一切来之不易,请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