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的特帅。经常一群人一起通宵打牌。真正喜欢他是因为,有次打牌他输了,要请赢的人吃饭。除了我们俩,还有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结果吃饭当天那俩人跑出去看电影了,到点还没回来,于是就我俩去了。点的披萨超大,我俩撑死才吃了一半,剩下的只能打包带回去。
其实也就一般帅,我当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喜欢他更多是因为性格吧。其实很多人都说什么看脸啦,我也觉得自己外貌协会,但是时间久了,那些长的好看性格不好没内涵的,也就渐渐疏远了,但那些性格好有内涵的,无论长相怎样,都依然有来往。
我少女时期觉得德才兼备是一件太难做到的事情,所以相对更喜欢才子一些。那时候男朋友最吸引到我的,就是博览群书,或者是成绩好,人品可以略过不谈,反正对恋爱无感。
印象最深的是社团活动时候碰到的一个男孩,脾气古怪,喜怒无常,偏偏口才一流,博览群书,他坐在椅子上看诗集的模样至今都是我最美好的回忆之一,就是我的现男友。
男朋友唱歌也超好听,关键他还好看得不像话,大概是我看见过最漂亮的男孩子,而且他的性格是疯疯癫癫那种,对人很真诚,没有任何架子,超级完美。
我见了太多高智商三观却实在合不来的男性,我发现我本质上还是那个崇拜英雄的小姑娘。就像我对象一样,或许英雄传记看多了,自己也多多少少有点热心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