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票是典型南方人,嗜吃如命,刚刚在一起的时候还有下巴,扭头时还能看到脖子上的筋,现在已经是肉球一枚。他喜欢吃,会做饭,而且熟知五湖四海的味道,嘴巴刁的要命。而且做饭手艺特别好,对吃有一套自己的理论。我爱吃西式简餐、甜食,炸鸡麦当劳的少女,但长期在他的理论之下,吃西餐时都会质疑自己的品味了。他认为,外国人的烹饪技法过于单调,只有炸、烤、蒸、煮,和很少的炒,不像我大中华地区,还会分溜烧、熬、炖、焖,一碗瓦罐汤都完爆西餐。
有一个会做饭的男朋友,会减轻另一半很大的负担,增加生活中的情趣,例如,两个人一起做饭,一起研究做饭的方法,享受做饭的乐趣,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谁空闲谁做,谁不累谁做,两个人共同分担才能让生活更加积极向上,更加和谐,感情更加稳固。
认识我男票接近五年了,长了四十斤,现在准备结婚了,都没敢拍婚纱照,我说啥时候瘦下来啥时候拍,朋友笑着说我没戏了, 男票之前是做西餐的,做了小十年,现在虽然不做了,但是各种西餐手艺一样没落下,现在我在外面吃饭都开始挑三拣四了。
男朋友现在读大学,据说他曾经和专业的厨师学过做菜。作为一个超级吃货真的好幸福~每次美滋滋的吃完他做的料理都担心自己又要胖了,但是每次看到他做完的菜又忍不住想吃,幸福且矛盾的心里啊。
在跟我约会的第三次,他给我做了一顿大餐,那些菜足够我们吃三天,我娇嗔他的浪费,他说你想吃我就会做给你,这种取之不竭的东西是没有什么浪费不浪费的。
他为了我什么都学会啦,包括酿皮,肉夹馍,豆腐脑等等这些街头小吃,体验就是周末休息,我赖床,他会递给我几本菜谱说,随便挑三个菜一个面,他下厨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