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中的时候暗恋一个男生,最后终于鼓起勇气向他表白了,谁知道他说他现在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而且现在在追求她,我伤心了一段时间后果断就放弃了。
在我相亲的时候,我对女孩子还是挺满意的,女方要求结婚之后单独住,不能和父母在一起,没办法,另谋高就吧。
很简单,只要他说他不喜欢我,我想在没有交往之前,所有的爱都是荒诞的,我还没有卑微到非她不娶的地步。
在所有认识的朋友面前说,我追她追了多久,多久还没有追上她。我想我还没有卑微到那个程度。
说我不及追她的人十万分之一,那我就不当她十万分之一的那个小蝌蚪了,我有自知之明。
“你看上我什么了?我改还不行吗?”这让我觉得是最没有尊严的一种拒绝追求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