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学校的楼道里,很帅,但我不是以貌取人的人啦,所以也没什么感觉,后来听朋友提起过他,说他很讲义气,那时也没太多感觉,直到那次结业考试,他坐我前边,那次考试是开卷的,他向我借书,不一会还书的时候还告诉我这个就是答案,也许就是在那一刻喜欢上他的吧。
大概是那天阳光恰好照射到了他的脸上,你只是一瞥却看见他好像在为一道难题纠结,握着钢笔时手背上凸起的筋骨,后脑勺剃的短短的头发漏出的青色的头皮和白净的脖子,微微皱着眉头的样子,又倔强又如孩童一般可爱。顿时觉得,心跳都漏了好几拍。
在交往前我喜欢她那卡哇伊的声音、喜欢她那在心情不好发呆时沉思的容颜、喜欢她开心时天籁般的声音、喜欢她在阅读时不禁发出声音来表达自己对于文章看法的方式。她的性格和天使般的心灵吸引我不断的向她靠近。
那是一种习惯,习惯和他说话,习惯看到他,习惯了他的一切一切,所以不由自主的喜欢了,那不是一见钟情,我们认识一年了,可是谁也没有说破,可是彼此心里明白。
我是一见钟情。有时候真正喜欢一个人,就是一见钟情!没长大的,不成熟的,永远不明白一见钟情的真正含义。
因为感觉啊。可能你会觉得我比较幼稚,但是在我的心中感觉是很重要的,也许第一眼就看上了的就是最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