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搬家,发现角落里的一个箱子,落满了灰尘,不得不搬离。那是五年前,和前女友分手后,她寄过来的,里面全都是我曾经送给她的各种礼物。每一件都不算贵,甚至很廉价,现在再看,无论怎样,我也不会再买那些东西。但在当时,确实每一件都寄托了我的感情的。每一件都曾讨她欢心过,我甚至记得她当时的笑脸。可是,在分手一个月后,我收到了她寄过来的包裹,一件不缺地给我寄回来了。
前任送的东西,至少在送的时候也是真心的,也是精挑细选认为对你合适的。分手之后呢如果觉得实用就留着吧;如果仅仅是艺术品、装饰品之类的,还是物归原主比较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我觉得留着吧以后留作回忆也是挺好的,不过不能让现任知道,当老了以后回过头来会发现有着这些东西也是一种怀念,因为那个时候的记忆不好的都想起来也是甜蜜的感觉。
我没留,过不去的是两个人的感情,不是曾经交往留下的东西。如果不想触景伤情就别留着,还给他或者送人都可以,不介意就留着,问心无愧一份感情就可以了。
我送她的东西,因为我手机静音她给我打电话,然后她又发了信息给我没看到,她说等我三分钟把东西给我,第5分钟的时候我看了下手机,她说她扔垃圾桶了。
留着啊,就比如衣服还会穿,毛绒玩具还会抱着睡觉,不会触物生情,因为送给我的就是我自己的了。要是放不下,就别留着了,完全放下了就没什么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