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好朋友,他从来没谈过恋爱。我有一次跟他还有他爸爸一起吃饭,他问他爸爸,到底喜欢是什么感觉?他爸爸说,就是你遇到一个人,然后你会拼了命的努力,给她你能给的最好的一切。大概就是如此。我也有看法。看到一只小狗,拍下来给你看看。买了双新鞋,第一件事换上去见你。吃了喜欢的美食,心里盘算着你会喜欢吗然后再打包一份。有时笑着,有时想哭。有点骄傲,又有点自卑。想为你变成更优秀的人,想把所有的人生中已知的未知的美好都留着跟你一起。
我之前也有一个喜欢的人,可是他并不喜欢我。那种感觉就像可能没办法专心学习工作,脑子里都是它。希望能够一直呆在一起。呆在一起后却又不敢直接让这种感情迅速消失,小心翼翼,敏感多虑,捕风捉影。短暂的分别都是折磨人的苦药,短暂的相聚都在害怕着下一次分别。美好和失落同时并存、交织。印象深刻又觉独一无二。
前一天熬夜通宵 早上两节又是数学连排的时候,我多想睡觉就有多喜欢你。三十八度的艳阳天,我穿着军训服站军姿的时候,我多想休息就有多喜欢你。冬天 ,星期一的早上六点,外面零下十来度,我有多想继续赖床就有多喜欢你。然后,我现在好饿好饿,我多么想吃东西,就多喜欢你。
从利己变为共赢,从索取变为付出,从任性变为理解,从独断变为妥协,从个人来讲,愿意让我付出时间就是喜欢的典型标志了。两人相处中的浪漫或者说是陪伴,其时间成本非常高昂。另一个标志就是从短时间内的频繁关心变为长时间的关心,不急功近利而是慢慢陪伴。
喜欢一个人大抵从崇拜开始。你会为了他而想要更加优秀。自从遇到他,我习惯了早起,无论周末还是工作日,雷打不动6点前起,看书背单词,我想这大概就是喜欢一个人最好的样子。无论最后能不能在一起,我也要感谢他带给我心理以及行动上的触动。
喜欢上一个人就是你知道了自己的弱点,而人总是本能的保护自己的弱点,隐藏自己的弱点的,这样才可以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活下来,并且自己活的好,才能带给喜欢的人安全和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