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要分为得罪什么样的人,如果是我们单位的领导,我觉得我是没办法承担的,因为领导可以随时随地给我穿小鞋;如果是一般的人,或者无关紧要的,我觉得得罪就得罪了,只要我自己过得开心,管你是谁呢,有什么风险我都担着。
有 既然选择得罪,那么这个人便不值得我再耗费精神感情去应对,大不了一拍两散,总之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谁也没必要让着谁。
我可以承担对我一个人的惩罚,但是涉及到家人、朋友或者其他人,我就无力承担,这种代价太大,超过了我的能力,承担不了。
有啊 ,我觉得既然是得罪那就必须要有退路,比如我得罪了老板, 那我就会有被炒了以后还能找其他路子赚钱活下去的办法!
当然有勇气,既然已经做了,为什么选择逃避?如果害怕 希望逃避的话,当初就不应该去做
没有,所以我经常都跟别人说:“我这个人不太会说话,有什么得罪的地方,你直接过来打我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