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就说在很久以前,有个没穿衣服的女人死在了路边,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可谁都视而不见,过了许久,过来个男人,他把自己的衣服脱下,盖在了女人的身上,转身离去。等女人再脱胎转世时,励志要做这个男人的女儿,她还要继续得到这个男人的呵护。女孩也老早知道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她要做父亲的小情人,因为父亲上辈子就和她有缘分。虽然这是个故事,但我很赞成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这句话,父亲都会把自己的女儿当做情人般的宠爱。
有悖道德,但不悖法理。但是否契合道德并不是事物对错的判别规范。告发亲兄弟从情面义理上来说,可能不被承受,但它契合社会干流价值观。我以为。在中国找10000个和你诚心相爱的人不是问题。去寻觅一份爱情保存这份兄妹情。这样的人生岂不更好。
极其、特别、非常恶心这句话,我和父亲圣洁的父子关系,对,我都不想提父女——完全玷污了。父亲和孩子的关系是十分神圣的,用两性关系来亵渎这种圣洁的感情,令我感到十分恶心。不知道这句话是哪里的文化吹得风,我由衷诅咒它。
我个人非常不赞同这句话,因为我觉得‘情人’这个词用的不是很恰当。虽然是用来描写父女关系温馨的,但我读起来总是怪怪的。父母爱子女,本来是正常不过的事。为什么一定要使用这种不恰当的词来的形容?
女儿是父亲的前世情人这句话始出弗洛伊德《变态Metamorphosis》一文, 本意指乱伦、恋父、幼齿癖以及处女情节的集中表现。就两字,恶心。看见一次恶心一次。
没有女儿时觉得恶心……等女儿四五岁了,会撒娇了,带她去旅游,吃美食,和她斗嘴,各种宠他。然后不得不说,这句话形容得太到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