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你的前任继续追求你,而你非常爱你的前任的话,你可以接受他的追求,如果你已经不爱你的前任或者说你因为你的前任的背叛而感到痛心,他才继续追求你的时候,你就没有必要再去,答应他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了,人要向前看为了生活可能会有更好的东西来等着你。
如果你和你的前任继续有感情的话,你也爱着你的前任,那么他追求你的时候,你就应该答应他,如果你觉得你对你的前任已经没有什么留恋的地方的,那么你就不应该答应他,并且明确的告诉他你现在的想法。
如果你的前任再次追求你的话,如果你对你的前任还有一些感情,你可以尝试着再和他复合,但如果你对你的前任已经没有任何感情的话,他就是让你对你进行纠缠的话,你就没有必要去搭理他。
我觉得这种事情就要看个人,如果你们两个只是因为小矛盾而分手的话,而他又真心追求你就可以选择和好,因为你们俩个还是相爱的,如果是很大的矛盾又不是真心和好就没有必要。
我觉得是不应该答应的,毕竟两个人能分手的话,肯定是,有什么方面是非常非常不合适,并且无法调节的,就算再在一起了,还是会面临分手的结果。
我觉得还是分情况而言吧,如果你还爱他的话,那么还是尽量的给对方一个机会,算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如果已经不喜欢了,那么还是应该彻底的分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