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十年后我们都没有结婚,我会选择和她好好相处,直到结婚那一天。初恋是每个人一生难忘的经历,也是一生中最难忘的一个人。或许由于彼此太年轻,或许是在错误的时间遇上她。不管什么原因,虽然曾经失去了,十年后还是可以弥补这个遗憾的。如果有任何一方已经寻觅到了自己的真爱了,那就让彼此忘记吧。不是有一个词叫“相忘于江湖”吗?虽然曾经相爱过,但是时间变了,人也都变了,都不是原来的彼此了,也无法回到从前了,既然无法再在一起了,那就让时间冲淡一切吧。
所有的爱,终久会归于平淡!初恋之所以难忘,是他(她)第一次触及了你的人性需求,第一次品尝了本能崩发出哪种感觉,所以无论是何“味”,都会在“本能”的欲求里留下深刻而又无意识的感觉。呵呵!“十年之后”彻底分手后就应该从从容容的,祝你一世安好!“得不到的,未必是最好的”~可有人平时认为此话正确,但“事机”来临时,却欲为内心的“蠢蠢欲动”,试图找到推翻它的理由。
我会微笑着打个招呼,他看到我的时候应该是我和我老公手牵着手,带着儿子,打完招呼,然后优雅幸福的走过去,什么初恋呀,其实在我看来就是懵懂无知的一种欣赏,还谈不上喜欢更谈不上爱,只有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才是最好的,无论怎样,当初没把握住彼此,就只能是一种经历,有了老公和孩子心里再也装不下其他人。
即使真的十年后遇到恋恋不忘的初恋,不是我绝情,已经结婚生子,过去的已成历史,该掀过去了,只能祝愿她已找到意中人,过得美满幸福。重温旧情,是对两个家庭的伤害,非君子所为,让人鄙视。世界有时很奇妙,无意中在一次散步中碰到初恋,我当时装作没有看见,快步从容走开,象旅途中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一样。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美好的记忆只因是记忆才会美好,如果你们以后再次相处,慢慢的,心中那点美好也会在柴米油盐的日子中被消磨掉归于平淡,还不如记住之前的美好。你也说了自己的生活已经归于平淡期,平平淡淡才是真,珍惜身边人。如果你们都是单身,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可以试着交往。
它仅仅是一种感觉!你恋恋不忘的是你对“初恋”的感觉,可能并不是那个人。“初恋”的出现,又燃起你当“超人”的爱心,认为可以去拯救她的生活,给她“幸福”。你说对她恋恋不忘,多半也是因为不甘心吧,并不见得有多爱的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