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生儿育女其实是父母的一种需求,也就是说基本上每一个子女都是被计划带到这个世界的,这是动物性和社会性结合的意识。父母有责任对子女进行教育和抚养,在这个过程中建立信任,互相依靠的关系,这种关系是需要陪伴和经营的。生而不养的父母已经失去了这种羁绊,说严重点已经伤害到了社会结构。
只有父母履行了抚养儿女的义务,儿女才有赡养父母的责任,责任和义务是对应的,单方面要求责任和义务都是不对的,没有付出就不能要求回报
只有父母履行了抚养儿女的义务,儿女才有赡养父母的责任,责任和义务是对应的,单方面要求责任和义务都是不对的,
责任和义务是相互的。没履行责任,何来的收获义务?从小被弃养的孩子,难道长大后还要去养亲生父母吗?
没有,就算父母没有管过你但他依然是你的父母,血缘这种关系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只要给了你安定的生活,吃穿正常,供你上学到高中,或大学,没有打骂你,你就要养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