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遇到心仪已久的他,会呼吸加速,心荡涟漪,久久不能平静,只因在人群多看了他一眼,喜欢一个人会发呆、会发傻、会自言自语、会身不由己,尽管如此,也不想让对方发现自己的心事,宁愿饱尝想念之苦,每想到他的样子,会情不自禁傻笑,在与人交谈时,不经意打探他的消息,然后若有所思,心绪也会百转千回。
喜欢一个人,不管你有什么坏的情绪,只要想到她或者看到她,瞬间一切脾气都没有了,会发现生活如此美好,甚至愿意为了她可以付出一切,不管是钱还是时间,我想说的是:为值得的人,做值得的事,否则一厢情愿不一定能换来好的结果。
不用说太多,我曾经喜欢一个人,每次走在他面前,我就感觉心跳加速心慌,脸就好热,于是我就下班天天都到他那里去看看,我就想我肯定是喜欢上他了,不过也不用说那么多了,现在是我的爱人了。
喜欢他,就会不自觉的去模仿他的动作,表情或者是口头语,他做什么都会引起自己的注意,目光会不自觉地追着他走,会想要引起他的注意力。
喜欢一个人,就像沙漠里的半杯水,喜忧参半,情绪波动会明显,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觉得在自己心里住着一个人,很充实。
喜欢一个人就是非常想与之相处,在一起时,感到特舒服,不在一起时老想着她,第一感觉就是愿意与之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