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而得不到的痛苦,本质上是对自己的否认。会觉得想得而没得到,是因为自己不够好的缘故。人在付出真心的人和事面前,都会变得脆弱,容易用对方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变得患得患失。会以为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拥有在意的人或事的基础之上。觉得一旦失去,幸福也会随之失去。但是如果相信自己是好的,并且能够照顾好自己,就会觉得幸福无处不在,也不会觉得外物的来去会减少幸福。同时,也会因为能够给他人带来幸福,而觉得自己很幸福。这样,会觉得,能让身边的人因为自己而感到多一点点的快乐,本身就很幸福。与自己是否是对方的唯一无关。爱人,其实跟被爱一样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可以真正的、彻底的拥有另一个人。这实际上也是佛家的观点。你想要去【拥有】某件事物,其实是一种妄念和执着。一百年后,你不是你,我不是我。就算ta和你一起生活了60年,你以为你拥有了ta。可是,倘若下一秒,ta决心要走,你又如何拦得住ta?就算你再爱ta,可ta意已决,难道你又有权力强迫ta继续爱你?其实人都是终极孤独的。我们不过是在漫长的一生中,碰到了一些人,和ta在一起交缠,又和ta分开,如此往复。所谓的白头偕老,其实就是在我们在一起交缠的时间比较长,而在我们分开之前,生命就结束了。仅此而已。
这句话在过去已经不知说了有多少遍了:人只能要自己承受得起的东西,很多东西你喜欢,但拿到手里拥进怀里是会使自己受伤的。喜欢与应不应该无关,与对自己是否有益无关,与能否给对方带去稳妥与保护无关,与是否有能力掌控事态发展无关。有些你非常非常喜欢的东西,远观时是美,强制接近却会导致两败俱伤,甚至由美好转换成丑陋。有些你异常渴望的风景,从开始接触的那一刻,就意味着已落入难以回头的劫难。
你喜欢一样东西,但它未必适合你。 明明知道不合适还是因为喜欢而想得手的叫占有欲,而这种喜欢不属于爱的范畴,对于被喜欢的人来说这种喜欢却是一种纠缠。 为什么喜欢就一定要拥有呢?如果不合适而勉强在一起,最终也只会破坏一开始喜欢的那种感觉,而那样的结局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喜欢一双鞋,若没必要便不买。人应该养成这种放手的能力。分清欲望和爱情。懂节制的人,他们的感情更珍贵。不然,你怎么知道今天愿意为你去死的人,明天不会愿意为别人去死呢。喜欢有家室的男人,有女朋友的男生,不靠谱的同事以及前男友,要去努力拥有么?
如果有谁想要永远地把爱情像物品一样牢牢地据为己有,只怕到了最后能够守住的只有一份失落和伤痛。爱一个人应该是无私的,不求任何回报。如同欣赏雨后黄昏,除了感谢上苍赐予这一份温暖的美丽,再没有别的嘈杂的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