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虽然我没见过林志玲,但我很喜欢她,喜欢他漂亮的容颜和不俗气质。她喜欢我吗?肯定不喜欢。我虽喜欢她,但我并没有放弃喜欢自己老婆啊!因为我和林志玲之间没有感情上的交际,也不妨碍我和老婆之间的关系。如果说,因为一个不喜欢我的林志玲而放弃喜欢老婆。值不值暂且不说,关键是这样做真的没必要。
我很果断地告诉大家:这么做,不值得。你明知道那人不喜欢你,你还有必要很执拗地去喜欢他(她)吗?喜欢和爱不同,喜欢可以没有感情交际,爱是必须要有感情交际的。放弃不喜欢你的人而去喜欢别人,这是明智的选择。
真正幸福的婚姻,是两情相悦,是彼此心灵相犀,卿卿我我。如果没感情,彼此会漠然,生活缺少激情和活力,这样的婚姻幸福感会很低的。所以你选择放弃,寻找新的心怡之人,是值得的,是正确的选择,支持你这样做!
如果喜欢上一个人,那就尽情的去喜欢,如果不喜欢了,也不要去伤害,更无需衡量值不值得,一切顺其自然,只要不会伤害到别人,随心而行就好!我们无法让任何感觉成为永恒,只要曾经有过美好的瞬间,也就够了!
你喜欢的人,人家不喜欢你,既然不喜欢你,那还死乞白赖喜欢人家干嘛?恋爱,交友,都是两情相悦,人家不喜欢,那就果断放弃,去喜欢别人,开启一段全新的感情,怎么能说值不值呢?值!
开门见山,不值得,不管哪种喜欢,都要双方都有这种感觉,这种愉悦;或者就是一方喜欢,而这种喜欢无关其他,不能有进一步的动作和行为。否则也就没了喜欢!





